随福海,被依法提起公诉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随福海被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对鱼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随福海,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金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随福海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双开”
随福海涉嫌受贿犯罪
经查,随福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截留规划服务费设立账外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决定给予随福海开除党籍、公职
随福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把党和人民斌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鱼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鱼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随福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鱼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鱼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随福海在忏悔录中反思
审查调查期间,随福海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底线原则失守,随着阅历增加和职务変动,私欲贪欲日益膨胀,完全将党规国法抛之脑后,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信任,真心认罪悔罪,积极改过自新。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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