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的义务可以放弃吗?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具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离婚后,孩子可以由父母一方抚养,另一方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父母可以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与权利相比,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是强制性的,个人不能自行放弃。
我可以放弃赡养义务吗?
1、从孩子出生伊始,直到孩子成年,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双方都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孩子一旦出生,无论有无经济条件、劳动能力、是否愿意,父母都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父母都是自愿履行义务的,不需要法律和社会公共力量的过度干预或干预。但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的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的道德和法律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运用公权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等杀婴行为。
个人可以选择不行使权利而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然而,义务作为一项强制性和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不能由个人自己处理。因此,抚养义务不能被放弃。
《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21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第23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36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是由其父就是其母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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