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米脂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峰等7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米脂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张峰为首的犯罪组织,在2010年至2018年间,先后通过盗采原煤、经营娱乐场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讨债、胁迫抵债、开设赌场、销售“黑煤”、虚开增值税发票、倒卖煤检票等多种手段,非法获利5000余万元,并先后收购多个实体企业,将非法所得合法化,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该组织长期在神木市境内,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在煤炭运销等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据此,法院认为,以张峰为首的犯罪组织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依法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张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奸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并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非法财产和违法所得,明晰权属和财产性质,依法作出相应处置。

原标题:米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峰等人涉黑案

7月12日,米脂县人民法院在神木市职业技术学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峰等人涉黑案件。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1名被告人及2个被告单位到庭受审,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出庭。该案是榆林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峰、惠龑虎、刘辉辉三人系北京特技影视学校同学,2010年前后,三名被告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挖“黑煤”、经营娱乐场所、组织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网罗组织成员,积累原始资金。2011年3月14日,该犯罪组织在神木市店塔镇“英皇国际会所”聚众赌博,进而组织数十人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在当地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强势地位并逐渐坐大成势,标志着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初步形成。

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发展壮大该犯罪组织,2011年以来,张峰等人注册、收购神木县常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在张峰等人组织、领导下,在神木市的煤炭运销、文化娱乐、非法融资借贷等领域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骗取贷款、开设赌场、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等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该犯罪组织作案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严重破坏了神木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追究张峰等人刑事责任。

该案涉案人数多且案情复杂,米脂县人民法院采用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米脂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得到神木市委政法委、神木市扫黑办、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在各方积极协作下,7月12日上午8时该案顺利开庭。

部分神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庭审。(来源: 米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