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通常可做判断一个朝代是否强大的象征,在我国古代,府兵制度是一种较典型的军事制度,始于西魏北周,到了隋唐时期,则是达到了府兵制最为成熟之际。然而到了唐朝中期,府兵制度却开始逐渐走向衰败,这不禁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 府兵制度的由来——用土地约束农民的兵役制度
西汉时期的军队是由中央军队以及地方军队组成。中央军,顾名思义,由皇帝直接管辖,若有战事发生,第一时间奔赴前线。而地方军队则负责囤积兵力,主要为训练,征集和驻扎军队,而且全国范围内的男性,都会被征集服兵役,实际上也是中央军的后备之力。若服役满年数后,则可退伍回家,继续耕田种地。
而东汉时期则发生了改变,发生了由义务服兵役转到职业士兵,户籍也会因此相对应发生改变,后来到了东汉末年,中央集权统治也渐渐演变为地方管辖,地方割据势力逐渐加强。东汉末年一直到曹魏时期,直接开始了终身制度,依附性也越来越强烈,士兵可选择跟随将领姓氏,因此招募者也可以在自己府上拥有家中士兵等等,成为了私家所拥有且可创建的队伍。
曹氏宗族掌控的虎豹骑
西魏初期人口贫瘠,军队数量也不过几万。府兵制度的建立者宇文泰因此也提出意见,若是想要强大国家,首先便是增加最基础的国防力量,那便是扩大军队,因此宇文泰建立了府兵制度。氏族之间的血缘关系,被其用来维护官兵之间的关系,由此他们的团结性、战斗积极性不断提高。
《玉海》卷一三八引《后魏书》记载:
“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统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大将军统二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军,凡柱国六员,复加持节都督以统之。十六年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
府兵制度的特点之一便是兵农相结合。其实变相地也算一种等价义务交换,在中国古代是农耕时代,老百姓都以土地作为自己的生存之本,因此国家就会在这个基础上划分土地数量给农民,农民也因此在农闲时分得去接受兵役,进行军事化训练。若开始打仗,类比于现代民兵,但不同的是武器以及粮食需要自己准备。
同时府兵直属于皇帝管权,农民不会听从地方领导安排,意味着当时的他们可以直接上报给等级最高的领导阶级,直接听命于皇帝。府兵制度的最大特点便是中央集权的统治得以加强最大化。
洛阳卜千秋墓壁画《升天图》中的府兵
而府兵制度下军费的开支也得到了减少。正如前面所提到,若有战争进行武器以及粮食需要农民自己携带,且国家在分配土地时,明确表明不收任何税收,故军费开支也因民众自理得到了一大部分的节省。
另外的特点便是减少了属下谋反的风险,因为府兵的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打完仗都又各自回家,将帅也是临时委派,并无真正的兵权,因此谋反的发生几率大大降低。
二、隋唐朝期的府兵制情况——整合与不同
公元581年,杨坚建立隋朝,为了更好地控制军队管理,去除了军人跟随将领姓氏的传统,也将宇文泰赠给军官士兵的鲜卑姓氏恢复本来姓氏,自己也恢复了本来姓氏。这一举动,本质上清除了私有兵的痕迹,同时利用宗族的势力,将他们的地方权力逐渐改变为中央权力,将私家军收录为国家编制军队。据记载:
“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
经隋朝统一后,军户开始编入了民户,即对军人本身来讲有军籍,但军事范围内的事情都归属军事政府集团管理,但他们的户口却是民籍,不会像之前与家庭人员分割开来,如此一来使得民众与军人之间的关系又联系起来。取消了先前的政策,却又不会使军人所拥有的各项权利、责任消失,又可将其关系整合一起。
《出警图》(局部)中的府兵
隋朝还采用了均田制度,为解脱沉重的军费负担压力,也为减少国家财政支出。将民户与军户联系起来目的也在于此,使得军人也作为劳动力之一,但唯一不同的是,军人可以不交税收。这个措施在隋朝被推翻后,唐朝仍然延续使用。
隋朝初期其实延续了前几朝的府兵制度,平时从事生产,但一旦有战事发生,便会集合起来,奔赴前线;同时还规定18岁以上至60岁以下都需要去服兵役,在开皇三年,兵役的初始年龄又推迟了三年。府兵的选拔一开始是在军户世袭和民户中选择的,但后因军户取消,后来一律从民户中选择。
隋朝的军权一律掌握在中央,由皇帝全权管理,中央最高统治者设下各军职,同时会对各地不同的情况进行整顿以及负责训兵等等其他内容,府兵与其他禁军军队都是互相帮助,相互为用的,但又起着互相钳制的关系,也方便了皇帝控制军队以及国家一统。
但到后期,隋炀帝喜好封功论赏,而且一味地扩充军队、增加军府部门,导致社会生产破坏,正常的兵役制度遭到了破坏,以致于后期的府兵制度开始遭受破坏。
隋炀帝杨广
由上文所提到,唐朝延续使用隋朝的均田制度,但是实行的办法与前朝产生不同,若是想要夺土地,一是做官,另一个则是在战争中立功。我们从中可以不难看出唐朝均田制度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也是变相的封田制度。虽有军人封田制度,对于军阶较低的士兵,可以免除赋税,占有较多土地,;但对于地主资产阶级,他们的利益更大,由此可看出地主阶级获得的利益远远超过了农民阶级。而对于封建皇朝统治者来讲,获得了地主阶级的支持,巩固了他们统治地位。
三、影响府兵制消亡的原因——社会统治以及社会客观发展因素
而在唐朝中后期,府兵制为何会消亡,原因有多个方面。
1、 均田制遭受到破坏
由于大量土地的私有买卖和兼并,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土地;同时在唐朝初期,府兵是无需缴税的,但到了中期,这一制度发生了变化,政府阶级将兵役加重在农民身上,剥削压榨使得农民的储备粮食等等其他条件情况逐日下降,使得他们经常逃匿。这样也导致了政府无法储备军粮,失去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均田制下的兵农合一
2、 民众逃避兵役
因地主阶级储备了较丰厚的物资财产,产生了富人不愿意当兵的社会气象,也正因为由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使得兵役负担都落在了农民阶级的身上,加重了农民的困苦生活。农民以逃亡、暴动作为反抗,社会秩序开始混乱。
3、 科举考试选拔军事人才
通过科举考试去选拔人才就不再是单单从均田制度下选拔士兵,选拔出来的人选都是具备文化素质以及军事的理论修养,较高的人品品格。而后他们开始成为唐朝兵部的主流部分,而府兵制度逐渐退出。
4、 唐朝藩镇出现
由于隋文帝所拥有的军队常年无战事,军人缺乏锻炼,战斗力也在逐渐减弱,而后招募的士兵也保持原先惰性,唐太宗为改变府兵的颓败之势,选用藩将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军事化锻炼,目的是为了完成当时的征讨以及战事平定。但在后续,唐玄宗利用藩将职务只是为了谋求国家稳定。后来又历经土地的大量兼并,藩镇将领的独裁统治,府兵与土地已完全分割,因此也为府兵制度画上了句号。
唐代藩镇的分布
封建阶级地主将土地进行了大量的合并、买卖,唐朝又处于土地化私有程度较高的一个朝代,国家在土地控制以及资产呢阶级中的分量没有划分清楚,导致了普通百姓的生活遭受到极大破坏,社会秩序不稳定。
结语
在中国,封建社会年代,无论是统治阶级亦或是平民百姓,都认为土地是最基本、最根源的生存之本。然而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比重不断扩大,封建割据势力也不断加强,农民自然得去依附于能保自己生存之本,力量较强的那一队伍,这是必然的。因此,取而代之的也是他们的身份发生了改变。国家经济的命脉被经济实力、军事队伍较大的一方所控制,农民也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也因此,府兵制度得到灭亡。
诚然,府兵制度在军事上、历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从西魏、北周、隋朝、唐朝,约莫算下来存在将近两百多年,它既能在南北朝这样的荒乱的年代中兴起,又伴随着隋唐的兴盛,证明它是有一定基础的,可惜的是在封建统治下,均田制遭受到破坏,府兵制也就紧随崩坏。
但从中我们也不难向前代统治学习到,隋唐盛世的重要原因便是军事化程度的大幅度提高,他们采取并且沿用的府兵制度曾经在带来的盛世角度是正确的选择,但由于因后期统治阶级的领导失误使其瓦解,但我们,以现代人角度来看或是来做,便是取其精华,取其糟粕,军事化强盛的确是我们体现自身实力的重要一部分。
参考文献:
《府兵制度研究—府兵兵士与其社会》
《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
《三国志》
《史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