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 董淑健

两年前,

在武汉做生意的曾先生

花70多万元

在蕲春县 赤东镇邓元村

拍下一栋楼房。

原房主女子曹某却以

“卖屋没卖路”为由,

砌起围墙将房子四周封死。

并在通道上搭了临时建筑

当起了“门神”。

进出的通道被堵无法入住,

想退钱也退不了,

曾先生只好向媒体求助。

12日上午,记者来到蕲春县城乡结合部的赤东镇邓元村。曾先生买的房子位于该村一组,是一栋三层小洋楼楼房周围用石块和砖建起了围墙,出入楼房只能重新砌的围墙与楼房间不足1米宽的狭小空间挤过。

因长期无人入住,院子里长满了1米多深的杂草。

曾先生说,

这栋房子是他2018年从淘宝网上竞拍的,花了70.3万元。

蕲春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该院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8年9月4日委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曹某邓元村一组的房屋,2018年9月21日,曾先生以70.3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

根据法律,该栋房屋所有权归曾先生所有。

曾先生在家中排行老三,一直在武汉做生意,家里有一定的积蓄。母亲不愿意随儿子们到武汉生活,于是兄弟们就商量凑钱买栋好一点的房子给母亲养老以尽孝道。谁知交完全款,拿着裁定书,曾先生兴高采烈地前往接收时,却发现房屋四周已被围墙堵死。

今年4月,武汉疫情基本结束,曾先生再次前去收房时,发现原通道两个门柱间竟然搭起了临时建筑,原房主住在铁棚子中“守路”。

他与原房主曹某交涉,曹某称,“我只卖屋没卖路。”

经过法院、村等相关单位协调,曹某腾退了房屋,却掐掉了水电,“路权”一步不让。

曹某提出,曾先生想“痛快”地进出该房屋,就必须先向她交20万元。对此,曾先生哭笑不得,房屋及道路所占用土地均归村集体所有,不是哪一个人私有的,“买房还要买路”头一次听说,就算有所谓的“买路钱”,曹某有权卖村里的路吗?

全款拍下的房屋两年多搬不进去,曾母曾多次找到蕲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陈某某,请求协助解决,如果不能交房,退钱也行。从她发给陈某某的多条短信看出,“要么退款要么交房”是她这两年的全部诉求。

“庭长基本上不给我回信息”,曾母说。有段时间,她差不多天天都去县法院等待、催问,可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12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蕲春县人民法院想就此事采访相关负责人,该院审管办一名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观点

武昌区人大代表、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飞认为:

本案中有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曹某在被法院拍卖房屋后,是否享有“路权”。本案房屋属于村民的宅基地建筑,一经拍卖,曹某即丧失了相关权利,即使出现特殊情况出现相邻关系,曹某也应当尊重历史形成的合法通行等必要权利。若出现需要使用其他村集体土地,曹某亦无权代替村集体收取。

第二就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蕲春县人民法院有依法向买受人曾先生移交的后拍卖义务。

编辑:肖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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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懵!女子交房租却收到原租户HlV病发消息,还附惊人照片

刚从外地回柳的小洁(化名)想在家附近租套房子住。通过中介顺利和“房东”签约并交钱后,“房东”突然告诉她,她所租房子的原住户HIV病发,刚刚住进医院,并发来一张腿部溃烂感染流脓的照片。这可把小洁吓懵了,这样的房子她可没胆子住,想退钱,却到处碰壁。

网上租房遇到中介

小洁国庆假期回到柳州,打算留在柳州发展,在家住显然太挤了,也不方便,她便上网找房子租。

很快,小洁在58同城上找到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子在航银路的秀山小区,离家不远,房东是个女的,房子的大小价格都合适。

小洁立即通过网站与房源发布者联系。这才知道,发布者并非房东,而是位于航四路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10月5日,小洁约见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小李,并在小李的引领下去看了房。但房东没有出现,而是一名男子接待了小洁一行。

小洁对房子的各方面都很满意,当即决定租下。她和男子单独签了租房协议,并通过手机向中介支付了2275元。这其中,包括房子的押金、一个月的租金以及中介服务费。

租房协议。

突然收到惊人照片

就在小洁为搬家做准备时,10月7日,此前与她签协议的男子发来一条信息,称房东在6日晚已住进医院,检查结果是HIV并发症,“卫生你自己搞一下吧,可以吗?”

惊人照片。

男子同时给小洁传来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条肿得发黑的大腿,腿上的皮肤已经溃烂穿孔,满是脓血。

这对于小洁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这样的房子,她一个小姑娘哪里敢住?她当即表示要退租。对方当时也答应了,但表示由于自己不是房东,只能等房东在医院醒来后,再和她一起处理此事。

当晚,房东给小洁发来信息,“不好意思了,昨天晚上挨住院,所以没能及时的给你钥匙……之前和你发信息的是我朋友,我们昨天有一点争吵,他说的话也不是全部都是事实……明天我自己搞定卫生,再给钥匙给你。可以吗?”

“房东”发来信息。

小洁已决意退租,但对方并未回复,此后再也联系不上了。

中介只退服务费

小洁通过多方查询发现,她租的那套房是一套公租房,住在那里的人根本不算是房东,也不能将房子出租。

对此,与小洁对接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小李也承认,在发布该房源时,并没有查看对方的房产证。对于小洁遭遇这样的结果,小李给她退回了中介服务费325元。

与中介交涉。

12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房产中介公司。一周姓负责人接待记者时表示,他们为客户提供的是中介服务,小洁和房东通过他们的中介达成租房意向,并助双方签定协议,这就意味着他们提供的服务已经完结,为此收取中介服务费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押金和租金,这些都是房东收取的,小洁要退租,只能自己找房东协商。

广西顶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艺表示,在小洁的遭遇中,由于她和中介公司并未签定任何合同,仅和经手人(接待她的男子)单独签了租赁协议,这令她的维权会比较被动。在他们签定协议过程中,对方隐瞒了房子的真实信息。该房产由于是公租房,不允许住户出租。因此,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协议无效,对方理应退回租金。

目前,小洁已经报警,并向12315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追回已交的租金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