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运全案》前后刊刻两种:咸丰间黄宗汉修、椿寿编纂的《浙江海运全案》初编十卷续编四卷和同治间马新贻修、蒋益沣编纂的《浙江海运全案重编》初编八卷续编四卷新编八卷,浙江粮道库刻本。这部书同框的黄宗汉修和椿寿同在在浙江当官,一个是巡抚,一个是藩台,前者逼死了后者,一时言论沸沸扬扬。
《浙江海运全案》
咸丰间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成为官场公开的“潜规则”。京官自军机大臣以下,几乎公开受贿,地方官更是层层吃赃,任何发财的机会都不放过。寿椿是皇族贵胄,调任浙江任布政使时,巡抚正是贪官黄宗汉。
晚清官场一向“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素来钱能通神。黄宗汉原是一个贪财刻毒、翻脸不认人,一心搜刮银子而不恤下情的小人。浙江前任藩司椿寿,就因为没有理会他四万两银子的勒索,被他在漕米解运的事情上挖个大坑,狠整了一把,以至生路全失,自杀身亡。
椿寿上任后,循例拜访上司。黄宗汉反复用手摸寿春的顶子。寿椿不解其意,别人告诉他:你头上的顶子,黄大人叫你戴你就戴,不让你戴,也容易得很。黄又使人暗示,要索银四万两。谁知这寿椿是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舍不得。黄宗汉随即对他百般羞辱,“当众训斥如奴”。而此时两人谈漕运,椿寿三次解释,黄宗汉却三次拆台,其实是不正常的。 而这个时候,椿寿就应该想了,黄宗汉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他应该要有所警觉才对。
椿寿应该意识到了在这件事上黄宗汉有其他的想法,这样做有其他的目的。因为按理来说两人应该讨论事情是个什么情况,讨论明白之后再想想对策才对,黄宗汉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难他。
《清史稿》卷三九四《黄宗汉传》记载这段时显然是用了曲笔:“黄宗汉,字寿臣,福建晋江人。道光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兵部主事,充军机章京。历员外郎、郎中,迁御史、给事中。二十五年,出为广东督粮道,调雷琼道,历山东、浙江按察使。咸丰初,巡抚吴文镕荐宗汉可重用,迁甘肃布政使。二年,擢云南巡抚,未之任,调浙江。值试办海运,湖郡漕船浅滞,改留变价,亏银三十余万两,布政使椿寿情急自缢。宗汉疏请原米随新漕运京,允之。
黄宗汉敢于公开索贿,是因为后台硬,有恃无恐。他与载垣、端华、肃顺等交结。黄宗汉是整个官场最刻薄最难伺候的人。可是此人就是机缘太好,军机处里有同年,六部遍布同门同乡。“朝里无人莫做官”,黄宗汉朝廷里有如此多奥援,焉能不官符如火,一路升迁。
咸丰三年,浙江与江苏一起办海运,但浙江的数量多,是漕运的主体,故江苏一切事都不管,自挑挖河道起,至护送出洋止,全部交给浙江官员来办。黄宗汉抱怨:“江苏督抚一天来一件六百里公文,凡过往行人之阻滞,以及贡使之迟误,无一不归咎于浙漕。来文直是申斥,浙抚几至无可喘气,使弟不为椿公不休也。”
咸丰时期,上海被小刀会攻占,江苏和浙江的漕粮都需要走海道,但浙江找不到合适的出海口,只能走江苏的浏河。,钱粮征收不利和河浅不利于舟行,浙江的漕米到九月还未启运。黄宗汉(新晋上司)要搞无视自己贿赂的暗示的椿寿,所以故意催他尽快发本年的漕运椿寿和相关人员商量之后,叫漕帮(运谷米的)自己出钱疏浚河床和雇用民船(因为漕帮也有利害关系)=不这样做,也可以直接不运今年的漕运,赔钱,每石一两二钱,共要赔33万1千2百两。赔款的话,漕帮和征收的“浮收”里分担。
漕运总督衙门
黄宗汉向寿椿索要40000两白银,寿椿不买他的帐,认为自己是正宗的旗人子弟,没有把老谋深算、老奸巨滑、贪得无厌的新任上司放在眼里。结果黄宗汉玩了一套漕米留浙变价的把戏,让寿椿难以承受损失。椿寿考虑到运的话,即可以交差也不用赔款。疏浚河道的话,还可以落个美名。总算启运了,黄宗汉在启运一段时间后又说,这样一来影响了来年的漕运,决定上奏,把漕船追回来漕米入仓,连同明年的新漕一起装运。这当然会导致押运官没钱拿,漕帮赔了一大笔疏浚河道的费用。上司黄宗汉借着统筹全局之名(使来年漕运可以如期完成),将留浙的漕米变价,原本一石赔一两二钱银子,现在一石赔二两银子,全部漕米27万6千石,共赔55万2千两。漕帮浮收的好处早已分出去了,这责任就落到椿寿一人身上。
海运路线
虽然漕运是布政使分内该管这事,可若是两人没有仇怨,必要和衷共济,一起承担此事。毕竟都是官场中人,保不准今日布政使,就是明日总督大人,何必彼此为难。官场就是要彼此照应,方可仕途顺利。可是这位布政使竟然不敬黄宗汉,黄宗汉当然会使阴招。果然,布政使不得不应允,他也就跳进了黄宗汉给他挖的杀人坑。
布政使在幕僚的帮助下,准备花钱疏通浙江省内所有河道,反正漕粮运往京城的期限已经耽误了,不如就耽误这一年,河道疏通后,明年就不必为漕运之事担忧了。自以为得法,向黄宗汉好好自我表功了一番。黄宗汉只是一句话:老兄对漕运必是极为熟络,漕运一切诸事,全靠老兄了!厉害之极!轻飘飘一句话既奉承了布政使,鼓励他去疏通河道,又让自己置身事外,权谋老到。
不久,黄宗汉又来了把硬刀子,指出布政使疏通河道缓慢,连带明年的漕运也会延误,自己也要耽朝廷处分。布政使又口无遮拦,和黄宗汉当堂对峙起来。两人脸皮彻底撕破。接着黄宗汉痛下杀手,发下巡抚公文,说漕粮不解送至京城,全部折成现银送交户部。可是粮食的市价和户部价有着高达三十多万两银子的差额。疏通河道,本以让布政使衙门小金库的银两尽用,还向浙江富户借了不少银子。如今凭空又加了这一笔巨款,这让布政使哪里去弄!黄宗汉只是一句话:漕运之事,已经上奏朝廷。布政使椿公如五雷轰顶,当晚自尽。官大生险,原来如此!顶头上司最是惹不得!
椿寿一死,黄宗汉知道闯了祸,逼死二品大员,罪名不轻,黄宗汉说的只是骗人鬼话而已,他只是想难为布政使而已。不料却逼死一个二品大员,而且是上三旗子弟。
这件案子可算是天大案子。可是黄宗汉朝廷上下遍布同门同乡,皇帝虽然对布政使之死有所怀疑,可绝不会想到是巡抚逼死了布政使。但转念想起一重公案,觉得可以如法炮制,心便放了一半。他想起的是陕西蒲城王鼎尸谏的往事,这重公案发生在十年以前,王鼎与奸臣穆彰阿,同为大学士值军机。这位“蒲城相国”性情刚烈,嫉恶如仇,而遇到穆彰阿是阴柔奸险的性格,每在御前争执,一个声色俱厉,一个从容自如,宣宗偏听不明,总觉得王鼎不免过分。
道光二十二年,为了保荐林则徐复用,王鼎不惜自杀尸谏,遗疏痛劾穆彰阿。那时有个军机章京叫陈孚恩,是穆彰阿的走狗,一看王鼎不曾入值,亦未请假,心里一动,借故出宫,赶到王鼎家一看,听得哭声震天,越发有数。趁王鼎的儿子翰林院编修王抗骤遭大故,五中昏瞀的当儿,劝他把王鼎的尸首解下来,同时把遗疏抓到手里,一看内容,不出所料,便又劝王抗以个人前程为重,不必得罪穆彰阿,又说“上头”对王鼎印象不佳,而大臣自杀,有伤国体,说不定天颜震怒,不但王鼎身后的恤典落空,而且别有不测之祸。
一番威逼利诱,教王抗上了当,听从穆彰阿更改遗疏,并以暴疾身故奏报。宣宗也有些疑心,但穆彰阿布置周密,“上头”无法获知真相,也就算了。陈孚恩帮了穆彰阿这个大忙,收获也不小,不久,穆彰阿就保他当山东巡抚。而王抗则以不能成父之志,为他父亲的门生、他自己的同年,以及陕甘同乡所不齿,辞官回里,郁郁以终。
穆彰阿是道光十五年乙未科会试的大主考,黄宗汉是他的门生,颇为巴结这位老师。秦桧门下有“十客”,穆彰阿门下有“十子”,黄宗汉与陈孚恩都在“穆门十子”之数,自然熟知其事。所以,一遇椿寿的变故,他立即遣派亲信,以釜底抽薪的宗旨,先设法把椿寿的遗嘱弄到手,然后亲自拜访驻防的将军和浙江学政因为这两个人是可以专折奏事的,先要把他们稳住,才可以不使真相上闻。
另一方面他还要间接拜托旗籍的官员,安抚椿寿的家属,然后奏报藩司出缺。上吊自杀是瞒不住的,所以另外附了个“夹片”,说是“浙江钱漕诸务支绌,本年久旱岁歉,征解尤难,该司恐误公事,日夜焦急,以至迫切轻生”。把湖属八帮应运漕米,留浙变价的事,只字不提。同时录呈了经过修改的椿寿的遗嘱。
咸丰帝此时初登大宝,相当精明,看遗嘱内有“因情节所逼,势不能生”两句话,大为疑惑,认为即令公事难办,何至遽尔自尽?是否另有别情,命令黄宗汉“再行详细访察,据实奏闻,毋稍隐饰”。浙江学政万青藜也有专折奏报,说椿寿身后,留有遗嘱,“实因公事棘手,遽行自尽。”与黄宗汉的奏折,桴鼓相应。皇帝批示:“已有旨,令黄宗汉详查具报。汝近在省垣,若有所闻,亦可据实具奏。”
浙江按察使和学政已被黄宗汉买通,上奏折皆写明布政使担忧漕运公务,忧心如焚,方行此下策。皇帝更加不会怀疑此事是黄宗汉所为。于是当军机处提出派外放江苏学政的何桂清去调查此事的时候,皇帝答应了。可是糊涂的皇帝陛下,却忘记了何桂清和黄宗汉是同门情谊。派这样的人去查案,又怎么能让案件真相大白。
看来事情要闹得很大,但事态真正严重的关键所在,只有黄宗汉自己知道。因为椿寿的自尽,如果真的是由于他的措施严峻、则虽良心有愧,亦不过课以道义上的责任,在公事上可以交代得过,那就不必有所畏惧。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椿寿之死,是死在他虚言恫吓的那一句话上。
所谓“留浙变价”,原是黄宗汉有意跟椿寿为难的一种说法,暗地里他并不坚持这样做,不但不坚持,他还留着后手,以防椿寿无法做到时,自己有转圜的余地。
由于在军机处和户部都有极好的关系,所以黄宗汉对来年新漕改用海运,以及本年湖属各帮漕米,不能如限北运的处置办法,都有十足的把握,私底下书函往还,几乎已有成议。但这些情形,椿寿无从知道,他亦瞒着不说。以改用海运并无把握,河运粮船难以依限回空的理由,下令截回漕船,留浙变价,这一套措施与他所奏报的改革办法,完全不符。他向椿寿所说的,留浙变价一事,“已经出奏”,事情到了推车撞壁的地步,再也无可挽回,这才使椿寿感到已入绝路,不能不一死了之。其实,“已经出奏”这句话,根本是瞎说。
仅凭这句谎言,黄宗汉便得对椿寿之死,负起全部责任。因而他必须多方设法掩饰遮盖,不使真相上闻,一面活动万青藜等人,帮着他瞒谎,一面遣派亲信,携带巨贤,到京师活动。当然,象军机大臣彭蕴章那里,是不必也不能行贿的,只有以同年的身份,拜托关顾照应。
当然,这样一件案子,也不是轻易压得下去的。椿寿是“上三旗”的旗人,亲戚之中,颇有贵官,认为他的死因可疑,自然要出头为他讲话,这样军机处要帮黄宗汉的忙,就不能不费一番手脚,来遮人耳目。
按照一向的惯例,类似这种情况,一定简派大员密查。既称密查,自然不能让被查的人知道,可是一二品的大员出京,无论如何是件瞒不住的事,于是便有许多掩护其行踪及任务的方法,一种是声东击西,譬如明发上谕:“着派某某人驰往江苏查案”,这人便是“钦差”的身分,所经之处,接待的礼节极其隆重。这样一路南下,到了济南,忽然不定了,用钦差大臣的关防,咨会山东巡抚,开出一张名单,请即传提到案,迅雷不及掩耳地展开了查案的工作。
再有一种是暗渡陈仓,乘某某大员外放到任的机会,密谕赴某处查案。然而,这道密谕照例不发“邸抄”,被查的省分,毫无所知,行到目的地,拜访总督或巡抚,出示密谕,于是一夕之间,可以掀起大狱。查黄宗汉逼死椿寿一案,就是用的这一种办法,所以在表面上看不出黄宗汉出了毛病的痕迹。这当然又是军机处帮他的忙。
这位钦差名何桂清就是黄宗汉的同年。在他们乙未一榜中,何桂清的年纪比较轻,仪表清俊,吐嘱渊雅,人缘极好。这年秋天,由户部侍郎外放江苏学政,在京里饯行送别的应酬甚多,所以一直迟迟不能启程。就在这殷摒挡行囊,准备到任的期间内,出了椿寿这件案子,彭蕴章和他一些在京同年商量的结果,奏请密派问桂清于赴江苏学政途中,顺道查办。
“上头”只对椿寿的死因怀疑,不曾想到是他所信任的黄宗汉干的好事,自然不会以何桂清与黄是同年为嫌,便准了军机处的建议。皇帝派何桂清查案,在黄宗汉看来,事情已经结了:椿寿这位旗下大爷死了白死——他肯定得了抑郁症。
最后的结论是:椿寿同志身患抑郁,长期服药,不堪工作压力,某年月日在办公室自缢。
作者贺沛,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委员。长期致力于大型央企的战略规划和海运史、企业史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晚清海防格局中的轮船招商局与马尾船政局》《招商局在沪轮船考略》《轮船招商局早期经营中的商贸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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