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31日,柳州一名13岁的“熊孩子”持汽油到桂中大道福柳雅居小区2栋天台上纵火,险酿大错。
13岁的孩子放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答案是不需要,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13岁是还未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需要对8种罪犯负刑事责任,分别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二次审议稿)增加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并没有将放火罪纳入到打击领域,因此即便是修正案审议通过,这样的行为也不会构成犯罪,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那民事责任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年满8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有财产,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其没有财产,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不过,批评教育还是应该有的,孩子也已经书写道歉信,监护人也应该认真履行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