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房屋合法性的认定问题在征收拆迁中可谓是争议焦点,它关系着补偿的计算方式以及最终的补偿结果,围绕这一问题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往往会展开很多回合的权利认定。那么,房屋合法性的认定究竟由谁说了算,单凭征收部门拿出的航拍图、登记表等信息就可以直接做出违建认定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将就这一问题为被征收人作出相应解答。
房屋征收时,由评估方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再由征收方与被拆迁人谈拆迁补偿事宜,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引起纠纷,被拆迁人拒绝签字的,很可能会引起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矛盾,尤其是一些征收方以房屋为违章建筑为由对房屋下达违建限拆决定通知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而这时我们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航拍图就可能是违建认定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
我们需要简单了解一下什么是航拍图。 航拍图,是指利用遥感技术所测得的某一地区的地面或地质影像。当用于征收拆迁时, 可以直观反应出房屋的建造时间、结构变化情况等信息。实际征收过程中,也有许多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是否合法的依据,简单的将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房屋则视为违法建筑。
但房屋合法性的认定需要综合审查社会发展程度、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因此,单纯以某一年航拍图来划分房屋合法与否并不能作为决定性的依据,它仅能作为征收时的辅助材料,最终的认定需要实地地调查、审核,只有这样才能符合补偿的基本精神,真正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航拍图可以作为违建认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征收拆迁中,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是航拍图并不能作为唯一的证据,但是房屋被强拆后,航拍图的作用就很大了,不仅可以确定房屋方位,还能利用航拍图估值房屋面积等。
违章是如何认定的?
1、调查取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前需要调查取证,其中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如何取证、执法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首先,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然后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且应当制作笔录。如果没有两名以上执法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是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
2、听取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法》也给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否则,根据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听取意见,行政处罚是违法的。而且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还要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实是违法建筑的,一般会作出违法建筑认定书,同时对送达作出了要求,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建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合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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