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很疑惑,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扮演的到底是怎样的角色?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大家在违法拆迁过程中,哪些部门可以对拆迁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部门
如果拆迁户遭遇违法拆迁,第一件事就是赶快报警,让警察出面解决,以防出现更严重的后果。
这样做还有个好处:方便找到强拆主体。如果公安出警了,必然会出具调查结果,如果没出警,我们则起诉其不作为,到时公安机关必然会以受到某部门招呼不出警为由抗辩,这样便可推测出强拆主体。
国土部门
遇上违法征地,可以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立案查处,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公民的查处申请后,应当及时地立案审查,在发现涉嫌土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对于正在实施的违法征地行为,应当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遏制违法行为蔓延,避免对利害关系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监察部门
各地相关政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严格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违法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问题。
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根据以上规定被拆迁人可知,当被拆迁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征地拆迁行为时,都有向有关人民政府进行举报和申请查处的权利,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条例》规定的强拆逼迁违法犯罪行为有依法查处的职责。
史律师提醒
在遇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我们不要忍气吞声,尤其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行政机关的职责是人民赋予的,就应当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遇到行政机关不作为,尤其是征收拆迁过程中,要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方式是复议和诉讼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要尽快的寻找最佳的解决途径,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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