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最不满意三项工作”考核述职评议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两名班子成员、两名实职科级领导分别进行了现场述职,其他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职,并按照考核标准开展了考核对象互评和领导评价,按照30%的比例选出了5名评定为“好”的干部。

会议强调:一是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抓整改,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聚焦“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目标,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精准对接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个人工作有所推进。二是要围绕重点抓落实,在成效上做文章。经过一年的整改落实,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一件一件再梳理,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推进,用工匠精神反复抓、抓反复,真正让问题清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每项工作见实效。三是要结合考评办法,按照个人自评、考核对象互评、领导评价、综合研判等程序,评出昌宁县检察院落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好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昌宁检察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