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租户:

根据《德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德政办发〔2009〕34号)、《德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德建发〔2016〕3号)及《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整治工作方案》等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应参加年审的家庭为:2012-2020年分配入住的廉租房承租户(包括:永祥小区5#、9#、10#、11#、12#、13#、14#、21#楼,仁和嘉园7#、8#楼1-3单元)。

二、领取《复核表》日期:11月16日至18日(不含节假日),

三、领取《复核表》地点:县房管中心(一楼)住房保障窗口。

四、《复核表》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提交日期截止后,我中心将汇总信息提交民政部门对家庭车辆、个税、工商注册等收入及财产信息进行比对,请勿延误提交。

五、入户调查日期另行通知。年审期间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家中留人以便入户调查核实,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复核及未能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的,视为有“隐瞒有关情况”,将调整相应租金或做退房处理。

六、租金交纳初步确定在12月份。复核工作结束后房管中心将根据各家庭申报、审核情况,计算所需交纳的租金,具体交费时间另行通知,县房管中心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5327382。

齐河县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年度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