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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决定对沿江区域(春晓路南侧、茶果路北侧、创新路东侧)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签约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详细情况如下:
征收范围
需征收澄江街道春晓路南侧、茶果路北侧、创新路东侧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构)筑物(具体征收房屋范围详见现场张贴的改造范围图【编号:20190001】),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4100平方米,户数45户。
▲涉及房屋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方案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征收实施过程中,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按照《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澄建〔2012〕1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
1.该项目确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140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2、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根据《关于调整并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澄住建〔2018〕28号)的规定执行。
3、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
1.搬迁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计算单位,按每户2000元计。
2.临时安置费
本项目被征收人需自行过渡,按规定领取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发放中不足1200元/月的按1200元/月计发。
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日期从被征收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安置房购房公告后三个月止,对在外过渡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自超过24个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发(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计发)。
3.期限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发放每户征收期限奖30000元奖金。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奖自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等额递减5%。
4.提前搬迁奖
在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户提前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的,以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除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提前搬迁奖,具体标准为: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之前完成搬迁的奖励50元/㎡;6—10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30元/㎡;11—15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15元/㎡。
5.特种综合补贴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考虑到已取消特种存单及当前搬家、租房等实际情况,过渡期间,除上述补偿外,每月另行给予被征收人特种综合补贴,标准为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的补偿金额的2.5‰/月,补贴计算期限及发放与临时安置费一致。
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
春阳花苑、峨山佳苑(户型包括70㎡、90㎡、105㎡、125㎡四种户型)。
▲安置区域
2、结算办法
春阳花苑、峨山佳苑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基价为12000元/㎡。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3、产权调换用房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接近户型确定。
来源:众智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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