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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典

《新闻夜航》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法官说法典》系列报道,由我省优秀法官来读法、释法,带大家走近《民法典》。对心脏骤停的老人实施心肺复苏,致老人肋骨骨折,施救者被老人子女告上法庭;路人扶起摔倒的老人,却被误会为撞人者,赔了3000元医药费,一时间成为社会热点新闻,也考验着公众的良知和法度。民法典出台后,为见义勇为行为撑腰。

 法官说法典|老人摔倒扶不扶,救不救?不需要犹豫,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行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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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典|老人摔倒扶不扶,救不救?不需要犹豫,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行为撑腰!

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见小偷追不追,救人受损,无人问津,救人未果反被追偿,这种现象让好人伤心,让英雄流泪,民法典出台后,这样的疑问和纠结将会有明确的答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 法官助理 董翠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责任,作为免责事由,我们还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救助行为的自愿性,自愿是指救助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如果救助人是基于其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则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那么则可能构成侵权或者违约,此时就不具备免责事由的正当性;二是救助行为具有紧急性,只有在情况特别紧急,不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就可能导致难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实施的救助才会免责;三是免责仅限于被救助人,如果是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我们则要根据他是否符合紧急避险,无因管理,或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别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强调的是见义勇为者在施救的时候造成受助人损害,给予免责,那如果见义勇为的人为保护他人权益,自身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呢,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也有明确说明。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 法官助理 董翠

首先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这符合侵权责任谁侵权谁赔偿的基本原则,同时,为了公平起见,因见义勇为受益的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其次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侵权人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请求受益人给予补偿的,这个时候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里的补偿用的立法用语是应当,具有强制性,补偿的程度则要根据见义勇为者的受损程度,受益人的受益程度及其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设立的好人条款,主要是为了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顺应了社会的正义期待,全方位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保护,送上了护身符,为见义勇为和心存善良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让热心人仗义出手时更有底气。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 法官助理 董翠

其实好人条款设立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就是让社会美德重新归位,民法典其实是向社会和公众传递一个信号,就是国家支持善行善举,国家倡导守望相助见义勇为那种风尚,能够让每一个心存善良,心怀正义的人能够感觉到法治的支持和力量,其实这也是我们中国司法应该秉承的价值取向,可以说这个好人条款一百八十三条和一百八十四条,是善法之举,良法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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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记 者:张玉婵

编 辑:付雨桐

主 编:何博洋、唐弟勇

审 核:刘 兵

统 筹:董 姝、李健宏

监 制: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