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
燕郊镇一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1号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报征收你村位于思菩兰路东倒(东临本村地,南临本村地,西临本村地,北临国有地)的土地,面积约7.307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报于2020年11月27日,由燕郊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子以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镇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及农户配合本次土地征收调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印怀,联系电话: 0316-3327095
三河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燕郊镇发盖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临福成路,南临本村地, 西临本村地,北临姜庄子村地)的土地。依照《三河市燕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 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841公顷,其中农用地1.0841公顷(其中耕地1. 0841公顷)。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1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2020]5号)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65. 452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郑丽娜,联系电话: 3316538
齐心庄镇康家湾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曾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0年度第十批次3号二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康六路东侧(东临煤矿道路,南临天兴庄村池。马家庄材地,西临康六路,北临烧矿道路)的土地。依照《三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农用地18. 8279公项(其中耕地18.2444公顷。其他农用地0.5835公顷).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予以补偿,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8 (冀政发[2020]5号)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1区片,区片外标准为172.5 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 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 5号)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三政(2020)5号)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136. 734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郑丽娜,联系电话: 3316538
齐心庄镇天兴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2号土地征收补堂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康六路东侧(东临天兴庄村地,南临天兴庄木地,西临康六路,北临康家湾村地)的土地。依照《三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农用地1.3759 公顷(其中耕地0.6008公顷、林地0.1111公顷、其他农用地0. 6640公顷).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1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 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 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 5号)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2020]5号)等。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为。拟征收上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郑丽娜,联系电话: 3316538
来源: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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