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震慑带金销售
作者 :小米
来源:健识局
全文1762字,阅读需9分钟
中国医药领域反腐进入新阶段。
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连发两份重磅文件,分别就药品招采中的信用评级方法和具体评分标准做了规范。这两份文件正是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黑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业界普遍关注的是失信的具体“评分标准”。此前,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回答媒体采访时说:医保局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了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这使得业界普遍预估,国家医保局将“倒推三年”,追究“黑名单”制度设立之前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
然而,此次信用等级评定似乎做出了调整。健识局注意到,新法规将不包括2020年8月28日之前所有行贿案件的内容。
这意味着,既往不咎,还是以观后效?
“黑名单”确立
失信将被取消省级挂网资格
根据最新公布的评分标准,药企如果在近三年内在省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超过1万元的商业贿赂行为,就将列入“黑名单”规定的失信行为中。
“特别严重”失信的评判标准是:同一案件中累计或单笔行贿数额200万元以上;或是在本地区税务部门查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属于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方,涉案的价税合计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方案,涉事药企如果被判定为失信“特别严重”,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
这意味着只要行贿或虚开发票被查实“达线”,企业所有品种都有可能在省级范围内被下架。
对于动辄营销费用达数亿,甚至数十亿的医药上市公司来说,单笔行贿200万元或价税累计在1000万元并不是很高的门槛。
健识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行贿”和“药”为关键词检索发现,仅2020年就有69篇相关判决文书。在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潘新华受贿的典型案例中,涉及振东康远、浙江亚太、辰欣药业等多家知名药企。
今年5月,恒瑞医药因卷入浙江丽水人民医院“雷李培”案而广受关注,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因收受医药代表贿赂332万元而惊动中纪委。这其中有236万元是恒瑞医药的销售公司新晨医药给的。
如果按照新的失信评分标准,恒瑞将被判为“严重失信”,可能将退出浙江医药市场。
不过,此次文件最终还是将评分起点设定在了今年8月28日,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利用带金销售模式所建立起市场优势的药企,只有通过累计信用行为进行处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因此,如果将这个评分日期起点单纯理解为“网开一面”,这种侥幸心理终将令企业栽一个更大的跟头。
“网开一面”后
各家药企调整营销方式
今年上半年,多家药企已调整传统的营销方式。
今年7月,江苏省药监局曾印发公告称,拟注销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而该公司正是恒瑞医药的子公司,为恒瑞医药的麻醉、镇痛、呼吸及肝病领域的药品进行营销推广。
天士力也在2020年明确提出公司今后将在生物药领域开始布局,并将其控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计划于明年拆分上市。而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国内四大“CSO”公司——泰凌、康哲、亿腾、先锋早在2018年陆续转型。
在药品购销模式发生巨变之际,各项医改政策已让多家药企不得不面对全方位的转型,不然就会失去市场优势。
与此同时,大批医药代表面临转行。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药代备案制将正式落地实施。届时,医药代表将不再背负销售任务,回归至学术本位。这也就意味着,今后负责“带金销售”的人员将被行业所淘汰,药企的营销也会逐渐进入正轨。
医药行业“躺着赚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对于恒瑞、步长、科伦等传统医药巨头来说,今后如何摆脱销售依赖,将决定公司今后是否顺利进入省级药品集采,不再失去原有的市场先机。
可以预见的是,尽管大批在今年8月28日之前有违规的企业侥幸“逃过一劫”,但在未来的产品营销过程中,若不及时调整企业的销售策略,今后注定将会被行业所淘汰,严重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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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夏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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