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补偿一直都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但由于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各项政策落实达不到完整,老百姓对于征地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所以,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总能见到村委会的身影,而且关于征地拆迁的一些补偿也会直接发放至村委会,这些补偿从村委会再转到百姓手中几乎所剩无几...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系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析,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利截留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后该如何维权?
征地补偿项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征地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用等。
村委会截留补偿款比例是多少?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重大事项需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未经正当程序表决的预留比列是不合法的。所以,使用征地补偿款项,村委会应当将收支状况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虽然法律赋予了村委会收取征收方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村委会可以预留多少土地补偿费并没有统一规定,是由各省自行制订分配办法,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比例大致为20%至30%。
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怎么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26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第26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需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如果没有履行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结语
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现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后得不到满意结果的,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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