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别名苏梅,广东省新安县(今属深圳市)人,郑毓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西方学位的女博士,然而她的另一个身份却是“国民第一女杀手”。

郑毓秀的祖父郑姚,正是绮云书室的建造者,当年郑姚依靠经营庞大的产业集团富甲一方,在香港、澳门、广州等地均累积了数量不菲的财富,其祖父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生于大户人家的郑毓秀,在绮云书室完成启蒙教育,后在北京入读新式学堂。十四岁东渡日本求学,十五岁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成为反清反封建的革命志士。

这位传奇的女性不是一般的学霸,而是个综合素质极强的人才。她在年幼的时候就表现得很有想法,一旦她认定了什么事情,就没有谁能够轻易让她改变。在五岁的时候,正常按照旧俗,女孩子都是要裹脚的,但是小小年纪的她硬是不从,家长们也没有办法,只能随她去。在她刚出生的时候,家族还给她定了一门亲事,另一方家境殷实,起码能够保证她衣食无忧,只要做个平常的家庭主妇就好,但是她很早就意识到,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明白,如果直接和父母提起此事,这门亲事多半是不会推掉的,于是就自己给男方写了一封信,男方家在接到这封信不久,就果断退了这门亲事。也因为这件事情,父母再也没有理过她,双方的关系就像陌生人。可以说,她是先从家庭发动起义的:5岁拒绝缠脚、14岁亲自写退婚信给家里安排的对象。

由于父母不想再管她,郑毓秀就自己跑到外地去上大学。在上学期间,因为她的成绩很不错,于是就给自己争取到了一个公费出国的机会,得以在日本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在日本,她受到了廖仲恺的影响,加入了同盟会

当时同盟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推翻清政府。同盟会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认为采用温和的方式,是无法推翻清政府的统治的,他们就要采取起义的方式,她曾经多次参加暗杀清朝廷命官的活动,也曾经运送过炸药等危险物品,甚至有一次,她的暗杀对象还是袁世凯,本来他们都准备开始刺杀了,谁知道临时接到了通知说刺杀取消了,后来又成功暗杀了良弼。进行了多次暗杀活动的郑毓秀被清王朝盯上了,清廷把她的名字也列入到了暗杀的名单当中。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同盟会决定把她送出国去。郑毓秀就选择了法国,她在国外也没有闲着,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书,最终获得了她的博士学位。

在法国期间,郑毓秀演绎了一生中最著名的传奇——“枪与玫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巴黎和会”,这次和会内容非常不利于中国。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三百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约上签字。郑毓秀被推举为代表与陆征祥谈判,她急中生智,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顶住陆征祥说:“你要是敢签字,我就用这枪杀了你。”陆征祥最终没去凡尔赛宫签字,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就这样,她又一次成功维护了国家的权利与尊严。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代传奇女性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六十八岁。

胡适对于郑毓秀获得博士学位的方式十分看不起,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尽管是如此“杰出”的女性,胡适生前对郑毓秀似乎印象极为不佳,胡适在1930年7月16日的日记中说:“见法国人Chadourne与Fonterioy,他们为李石曾、郑毓秀办一个La China Novelle月刊,想我参加,我婉辞了。”而到了同年9月3日的日记又说 : “这班女人太不爱惜脸面!”

这对素来表现出“理性”、政通人和的胡适而言,颇为不寻常,也极欠风度。这位提倡废除文言文,切断了中华文明五千年文化传承的根、在国难当前提出“我情愿亡国, 决不主张对日作战”(见胡适全集-第21卷第610、617页)的才子,似乎唯一欣赏的女性就只有汉奸胡兰成之妻、 曾在美国驻香港领事馆任职(1952年)、 并发表秧歌一书攻击共产党以及人民民不聊生的作家张爱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