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
但由于历史原因,早年的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与当事人现在身份信息不一致,或没有登记档案,给市民购房、贷款及办理其他业务造成不便。
根据山东省、枣庄市《关于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收集整理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倡导2000年前在滕州市办理结婚登记或现一方户籍在滕州市的夫妻双方,尽早到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同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
2000年后在滕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过结婚登记或现一方户籍在滕州市的市民朋友,如有需要,也可前来办理补证手续。婚姻登记处将开辟绿色通道,为市民朋友免费服务。
补领结婚证所需条件: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户籍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2、原结婚证或原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要加盖档案查询章);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4、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请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5、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办公地点:龙泉路1516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