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多次收到来自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村村民的反映,三十余户村民的宅基地被村集体“征收”,被拆建建成二十余幢7层楼宇,并当成“商品房”在火热销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村民宅基地被“征收”当“商品房”售卖。明知是违法行为,村民的宅基地又缘何被“征收”,而村民数次反映却无果而终。面对媒体的采访,相关部门要么以罚了事,要么推诿拒绝,媒体采访也受阻。

刘家园:宅基地改建成“商品房”

12月1日,在宁武县凤凰镇刘家园村,记者看到曾经属于村民的宅基地已完全被拆除,并已经修建起四个七层的小区。一个小区已建成并入住,另一个小区正在紧张修建中,剩余两个小区都已建成并在紧张售卖中。而在凤凰大街路南的福安苑小区共有15.5个单元的七层楼宇,这里的小区已建成并入住。凤凰大街万佛寺北面的颐源居小区三幢楼宇。尚在紧张的建设中。而位于该村泰华中学公交车对面的吉祥苑小区共分ABC三幢楼宇和万佛洞职业中学的泰丰园均已建成。

记者拨打刘家园村吉祥苑小区的售楼部电话,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正在在火热售卖中,所售卖的商品房面积有120、115、108和87.5平米四种户型,每平米大约售价为2000元。该村一位董姓村民告诉记者,所有这些楼盘都是2018年被村集体征收拆建,然后以村集体同村民签订《宁武县刘家园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所建成。

据村民们提供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显示,该协议是为了帮助刘家园村村民摆脱贫困现象尽快脱贫,缩短贫困人口与非贫困群体的距离,加快刘家园村建设,改变本村面貌,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以及整村推进,对新建建筑所在地方的房屋进行拆迁。协议甲方为刘家园村长董某某、开发商代表吴某某,乙方为宅基地村民。

根据《宁武县刘家园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所拆建的房屋村民已经确权的宅基地。按照协议,拆除签订协议后,原先的宅基地房产证已经交回售楼中心。村民宅基地被拆除建成新楼后给予相应的置换、搬迁费补偿和临时安置费等。具体的拆迁补偿另附有一份手写的《补充协议》。

村集体:以新农村名义“征收”宅基地

12月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刘家园村长董玉文。董玉文回应称,凤凰大街路北的吉祥苑小区、颐源居小区、泰丰园三个小区均为2018年在拆除村里30余户村民宅基地住房之后,又重新建成的七层楼房。当初拆除宅基地建成新小区,是打着新农村建设名义修建,并曾经向宁武县相关部门打过报告。但时至今日,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报告并未下来。

就农民宅基地建房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董玉文表示,因没有相关的手续,拆除后建成的新楼也只能是拥有村民宅基地已经确权过的旧产权证。而开发商吴美花是当地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是村里引进。在拆除前,村里的一些代表开过会议,但并未开过村民大会。拆除后已建设20余幢七层楼房,一部分用来解决30余户村民居住,剩余部分楼房对外出售。对外出售款项用于补偿村民搬迁费补偿和临时安置费等。

董玉文也表示,自从拆建农民宅基地以来,村民就非议不断,上访也时有发生。对于部分村民反映在拆迁过程中,拖欠村民拆迁尾款和砖款等事宜,董玉文回应称,村民曾就此向当地凤凰镇政府反映过来此事。拆迁尾款未补偿是因工期尚未完工,工程款还没有入账。拖欠的砖款也是双方尚未完成对账,并不存在拖欠事宜。

就此,从宁武县凤凰镇政府提供的一份答复意见书中也有佐证,意见书也同村长董玉文的表述相同。

宁武相关部门:以罚代管、互相推诿

对于村民反映,刘家园村的宅基地被征用并当“商品房”售卖,背后乱象引发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媒体先后采访了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宁武县凤凰镇国土所、宁武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宁武县分管国土工作的一位副县长。面对媒体的采访,相关部门有的表示已数次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有的表示已经处罚;有的以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推诿。

在对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访中,该局办公室的一位宫姓负责人表示,刘家园村房屋拆迁是县区规划范畴,应该跟县城标准一样,至于其它他并不了解,需要采访该局执法队。而据该局执法队胡队长表示,刘家园村的拆迁房目前还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但因执法队没有处罚行政许可而无法对其进行罚款,执法队曾数次下达停工通知书,但并不能对其行为进行处罚。胡队长明确表示,没有规划相关手续,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二层以上的楼房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宁武县凤凰镇国土所王所长表示,刘家园村宅基地拆建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未批准先建,未办理过土地出让手续,属于违法用地。国土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会按照违法用地占地面积予以处罚。对于处罚之后又该如何处理相关事宜,该所长不愿多说。

媒体在对宁武县自然资源局进行采访时,该局办公室主任以分管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采访了宁武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张副县长。他表示,刘家园村的拆迁协议上表述的是“征收”,而事实上,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可对其行为作出征收行为。宅基地不是城市建设用地,肯定是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农村宅基地的违法拆建行为应该由农业农村局去监管,并不属于自然资源局职责范畴。至于国土所的查处,是下面国土基层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思维还没有转换过来的缘故。

宁武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农业农村只是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刘家园村宅基地拆建并不在该局权限范围内。

一番采访下来,面对村民的宅基地“征用”的违法行为,村民的利益受损屡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却一直没有下文。相关部门以罚代管,面对媒体采访又屡屡被搪塞推诿,这背后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对此,媒体将继续进行关注。

(来源:掌上三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