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14岁的小强在课间休息期间,裤裆被同班同学小凡踢了一脚,小强疼痛哭泣,老师询问了具体情况但没有将小强及时送医医治。13天后,小强睾丸疼痛,到医院治疗,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坏死”。

小强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凡和学校赔偿损失28万元,法院最终认定小凡负50%责任,赔偿11.4万元;学校负30%责任,赔偿6.7万元;小强自己负余下20%责任。

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混合过错侵权案件。所谓混合过错,是指在侵权案件中,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均具有过错的情形。

我们都知道,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凡在课间踢了小强裤裆一脚,造成小强睾丸受伤,小凡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踢裆的侵权行为并造成小强睾丸受伤的结果,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凡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点毫无疑问。

而且,由于小凡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小凡侵权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小凡的父母来承担。

再说学校,学校对于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在本案中,小强被小凡踢裆后疼痛难忍哭泣,老师已经了解情况,但并未及时将小送医治疗,导致小凡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故学校对于小强睾丸受伤的结果,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回到小强这边,小强作为一个14岁的中学生,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但是对于自己身体受伤,以及是否有必要到医院治疗,是具有基本的认知的,但是小强受伤之后,在老师询问其是否需要去医院时,他不需要。

此后,他也没有将此时告知自己的父母,导致从其受伤到去医院治疗,耽误了13天时间。因此,小强对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过错。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小强自己承担20%的责任,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那也许有人要问了,那么在混合过错案件中,法院如何认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呢?法律是否有规定固定的责任比例?

法律并没有规定混合过错案件中各方承担责任的固定比例。在司法实务中,具体责任承担比例需要法官综合受害人的过失、受害人的过失对损害结果扩大的影响等各要素,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来进行认定。

所以,在不同的混合过错案件中,各方承担侵权责任的比例很有可能是不同的。

在本案中,虽然法院依法判决小凡和学校对小强承担了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小强因为睾丸坏死而影响到其生育能力,那么对于小强的整个家庭来讲,才是致命的打击,这是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的。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