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女子潘某因心情烦躁,从公寓楼13楼扔下电饭锅,险些砸中路人。近日,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潘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律师点评】
也许有人会说,从楼上扔个电饭锅,即便真的砸到了人,顶多不就是赔钱吗?怎么就触犯了刑法,还被判刑了呢?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小看高空抛物了。高空抛物不仅涉及民事赔偿问题,高空抛物还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与高空抛物相关的那些法律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完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在本案中,潘某因心情不好,就故意从13楼将电饭锅扔下楼,而电饭锅坠落地为小区居民经常出入的公共楼道,足以对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法院认定潘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那为什么法院对潘某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缓刑3年呢?
那是因为,在本案中,潘某将电饭锅扔下楼并未砸到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对潘某只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缓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潘某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在本案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社会危害性较轻。如果潘某在到案后能够坦白,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那么就符合刑法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可以依法对潘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潘某缓刑3年也就不难理解了。
高空抛物这几年已经成为住在城市的人们头顶上的巨大危险,那些玩高空抛物的人必须收手了,否则你除了要赔偿损失之外,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本案中的潘某应该庆幸,她扔下楼的那个电饭锅没有砸到人,否则她就要在监狱中度过她最美好的青春了。希望每个人都能引以为戒。对此您怎么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