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出自《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理念。这里的“无为”,并非指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不过多的干预、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以此做到自我实现,继而走向崇高与辉煌。有少数领导干部,出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少整事”“别出事”“别惹事”的心理,由于态度、认识、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不愿、不敢、不能担当作为。领导干部不作为,上级不满意,部属不高兴,群众有意见,对领导干部自身而言,面子上也会感到不光彩。
“无为而治”不是不干事,而是倡导执政者不过多干预下属及民众的自我能动性,在统一的法治规范和道德约束下,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概念的理解错误,实际上是为自己找了一块懒政遮羞布,就是对甘当“懒官、庸官、不为官、太平官”的自我麻醉,纯属自欺欺人。近年来仍然还有个别领导干部依旧奉行“无为而治”的思想,遇事当甩手掌柜,不愿担负应该承担的职责。
不管是问责不作为官员还是进行制度改革都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党员干部为政也要以群众合不合适、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为准则,而不是形而上地为了“有为”丢失了办事的热情和因地、时、人制宜的干事智慧,如此才不会出现“群众不买账”的结果。无为而治对我们新时期的干部使出了高标准严要求:领导干部充分信任和依靠下属,锻炼自己识人用人的水平;一般干部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抱怨不埋怨,紧守原则发挥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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