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如果药品拆零销售,复印说明书送给患者就可以了。
这对于一些OTC药品来讲可能还好,比如这个药品。
但是对于有些药品来讲,复印说明书的做法可能行不通,比如这个:
所以,拆零销售来了,药品说明书要怎么处理?药店和药师又该如何去做?
药监局下令:药店必须有“拆零销售”!
前不久,北京曾发文,要求北京市分级分类为三类一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GSP的要求配拆零专柜或者专区,二类及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
相关文件印发后,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特别是拆零销售中如何处理药品说明书的问题更是成为行业热议的话题。
众所周知,药品说明书既是载明药品的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又是选用、使用药品的法定指南,在药品销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一盒药只有一张说明书,且还存在着许多对患者“不友好”的地方,如字太小、字太密。
所以,在当前情况下,一旦拆零销售要在国内大面积推行,必将更加考验药店和药师的药事服务能力。
字太小、太密,复印了看不清
正如本文开头所讲,复印药品说明书并非百试不爽,对于一些字体太小、太密,说明书过长的药品来讲,每次拆零都复印说明书,都有些不符合实际,并且复印的效果也可能差强人意。
这与当前我国药品说明书的管理规定也有一定的关系。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药品说明书管理制度。国家药监部门对说明书的印制也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要求说明书应具有统一格式和类目,应列有药品名称、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项目。
所以,药企为了合规,一定会把说明书说得十分详细。另外,说明书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药企会特别慎重,为了规避风险,在说明书中加入病理、药理、分子式等也是为医药专业人士安全用药提供重要参考。
这就造成了说明书的内容非常详细、冗长。
然而,药监部门只规定了说明书的字迹应清晰易辨,标示清楚醒目,但并未对字号大小进行规定。所以,或为了节约成本,或本身药盒就特别小,药品说明书上的字号就变得细小而密。
而这对患者来讲,特别对一些中老年人或存在视力障碍的人来讲,非常不友好,既看不清,也看不懂。
在今年6月,陕西省药监局曾发文力图解决这一问题。该局提出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药品说明书二维码,让一些“视力困难”人士“扫一扫”就能查看说明书。
这种做法,或许解决了药品说明书“看不清”的问题,但“看不懂”的问题却仍然存在。
拆零销售,药师是会说话的“说明书”
相比于整盒销售,拆零销售其实更考验药店和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
虽然说,对待所有进店的顾客都要一视同仁,但对于购买一板药或者几粒药的顾客,药师可能更应该做好药学服务。
比如,除了一些特殊药品,一粒或几粒装的小包装药品早已陆续退出市场,拆零下来的药品,首先面对的就是储存问题,不仅药店要设立拆零区,更要告知顾客如何储存药品、有效期等信息,以防药品被污染或者失效。
再回来说药品说明书,无论是复印还是扫码,对于患者服药来讲,药品说明书都是一种辅助的工具,患者迫切需要的,其实是专业的药学服务。乙类OTC因为安全性较高,可供患者自行选用,但对其他类药品特别是处方药来讲,没有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自行服用是非常容易出现危险的。
这个时候,药师便要细致地指导患者用药,为患者答疑解惑,充当起“会说话的说明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