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上初中的时候就读过《孔乙己》这篇课文了,被老师支配过的恐惧,有的学生甚至背诵过全文。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厉害在哪里呢?用2573字就造就了一个人间炼狱,从头到尾读一遍也就四五分钟,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麻木,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知识分子的局限性,世间的人情冷暖,里面包含的东西太多了,在这2573个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文章从一开始就划分了三个世界,“柜台外的世界”,它是短衣帮顾客站着喝酒的地方,第二个世界是柜台内的世界,负责给短衣帮温酒热水的地方,是酒店掌柜和伙计们的地方,第三个世界则是隔壁房子的世界,是穿长衫的在里面慢慢坐着喝酒的人,这其实就是一个社会结构的小缩影。

站着喝酒、没什么钱的短衣帮是现实社会的劳动阶级,柜台内的掌柜相当于一些资本家,这两派只有一个大柜台隔着,意味着两边可以互相审视,但无法彻底进入对方的世界,时刻发生着交易,两边互相依赖,但是又互相不信任。

而隔壁穿长衫喝酒的房子是彻底隔绝外界的状态,外界无法知道里面的情况,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如果你想进去看看你就得穿长衫,就得有钱有势,这个房子里的是真正的权贵阶层,外边的短衣帮和掌柜都尊敬和讨好他们,掌柜需要权贵来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劳动阶级虽然收益少但是人多,掌柜便在他们要的酒里掺水,以榨取更多的商业价值,资本家总想更多的榨取劳动阶级,双方互不信任,也互不尊重。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在这三个世界里,孔乙己不属于任何世界,穿长衫其实是文化、权利、金钱的结合体,这有这三者结合,穿长衫才会被崇拜和敬畏,但是孔乙己的出现就不同了,他的确是文化人,但是他没权没势,赤裸裸的文化并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所以当时社会尊重的不是文化,而是权利和金钱。

孔乙己的价值观念在这三个世界里都不被认同和理解,越是宝贵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就越显得可笑。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被打断了腿,这何曾不是对社会权威的挑战,但是他的断腿、他莫大的不幸只能成为看客们的谈资,他教小孩子识字,对现实社会的无力和失望就希望能将希望寄托给未来。

有些人没了,社会依旧会运转。小说的结尾这样写道: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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