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经常听到香港社会爆发各种混乱的新闻消息。
自“修例风波”爆发后,香港的街头巷尾出现了不少头戴黑色面具的“乱港暴徒”及“黑暴分子”,他们采取暴力行动,破坏公共财产,对市民和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攻击,严重扰乱了香港秩序,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条例》订立了《禁蒙面法》。
内容与法条名称一致,就是禁止民众蒙面,针对那些整日以面具示人的“乱港分子”,所以此法条一经推出,不仅为警察提供了执法依据,还极大地遏制了这些“乱港”分子的暴力行为。香港市民对此极为支持。
但是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反对派的立法委员却提出了反对意见,要求法院参与裁定。2019年11月,经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决,《禁蒙面法》不具法律效力,理由是“禁止蒙面损害了民众的个人权利”。2020年4月,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上诉,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部分合宪,在非法集结及未经批准集结的情况下仍然生效。对此结果,香港政府表示将继续上诉。
12月21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禁蒙面法》符合宪法。他们的理由是此法令的颁布,有利于维护香港地区和平,能够有效地遏制住那些“乱港”分子,在一定程度上阻止非法集会。且个人权利必须遵从社会利益,必须将香港法治作为最高要求。
为此,香港特区政府宣布,通过此法案是为了保障当前香港地区的安全,而且这是遏制住蒙面人的有效方式。如果让黑面具成为他们的“护身符”,那么警方将很难开展工作,不利于民众安全,更不利于香港司法界的声誉。所以通过这一法条“合情、合理、合法”,政府必须要对香港未来的发展负责。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也表示,此法条的通过是必然的,因为个人的权利不可能高于社会利益。初审时的两位法官所作出的裁决不够成熟,在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权衡后,法院已经完全修正了错误做法,这一点完全符合香港地区发展现状。
此法条一旦正式实行将会对这些蒙面人造成致命打击,也会使香港重新步入一个安稳的环境。特区政府的胜诉,也宣布香港开始回归正轨。
编辑丨坚果 审稿丨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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