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0年7月8日23时至9日凌晨3时许,刘某会的再婚丈夫蒋某银欲性侵其女儿龙梦筱,被刘某会制止,刘某会遭蒋某银殴打。4时许,刘某会持铁锤多次击打俯卧在床上的蒋某银,致其死亡。龙梦筱今年13岁。刘某会称,案发前,蒋某银多次对她和其他家人家暴,并多次想强奸龙梦筱,她觉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便产生杀人想法。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也联合下发指导性意见,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未成年人,尤其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犯罪之一,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为幼女,由于幼女无性承诺能力,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并且刑法规定,对于奸淫幼的,按强奸罪从重处罚。可见,我国法律对于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犯罪,持从严从重打击的态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祖国的未来,刻不容缓。以下结合案例,根据刑法及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展开分析,敬请指正和讨论。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不具有法益侵犯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正当防卫也是刑法鼓励和提倡的合法行为,法不得向不法低应,是正当防卫的应有之义。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分为,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权利行使一般防卫权时,应符合正当防卫的所有条件,否则可能导致防卫过当,造成行为人重在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特殊防卫时没有限度的要求,即使造成行为人伤亡的,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特殊防卫没有限度要求,但仍应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同时,特殊防卫针对的犯罪行为具有特定性,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

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分为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无过当防卫)。无论哪一种防卫权都应符合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有两个例外:

● 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无过当防卫针对的犯罪

特殊防卫权针对的对象为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中,针对正在实施的强奸行为,可以实施无过当防卫,将强奸者打成重伤或打死,均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要求,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应注意,只要是正在进行的强奸行为,即可对其实施无防当防卫,不要求可能危险人身安全,因此,强奸行为本身就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

刘某会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本案中,凌晨3时许, 刘某会的再婚丈夫蒋某银欲性侵其女儿龙梦筱,被刘某会制止,刘某会遭蒋某银殴打。案发前,蒋某银多次对她和其他家人家暴,并多次想强奸龙梦筱,她觉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4时许,刘某会持铁锤多次击打俯卧在床上的蒋某银,致其死亡。根据这一案情,结合《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本案中,蒋某银仍存在继续对刘某会女儿龙梦筱继续实施性侵的可能,因此,刘某会可以对其实施正当防卫,结合蒋某银欲实施的是强奸行为,因此,刘某会可以对其实施无过当防卫。

结语:根据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本案中,刘某会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为行使特殊防卫权的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被称为“沉睡的条款”,缘于前些年司法机关对怠于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使得大量正当防卫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导致人们不敢行使正当防卫,不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近几年来,随着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及三部门关于正确实施正当防卫意见的出台,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社会风气得到及时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