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5日消息,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兆明决定逮捕。来看详情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支队长、副巡视员李兆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厦门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李兆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9月17日,时年66岁的李兆明退休6年被查。

李兆明在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任职近十年,从2003年8月到2013年4月,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2013年4月,李兆明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巡视员,一年后退休。(详情请见本微此前报道《退休6年后,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支队长李兆明被查》)

白鹭洲知政查询到,2014年4月10日,厦门市人民网站发布了关于李兆明免职的通知:免去李兆明的厦门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2014年4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李兆明免职的通知

李兆明简历

李兆明,男,汉族,1954年2月出生,山东东营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原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巡视员。

1972.12—1981.12历任福建省厦门守备第四师战士、排长、副连长、中队长;

1981.12—1998.9历任福建省厦门警备区连长、副大队长、正营职参谋、科长、副参谋长;

1998.10—1999.1任厦门市公安干校学员、助理调研员;

1999.1—2003.8任厦门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助理调研员;

2003.8—2013.4历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

2013.4—2014.4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巡视员;

2014.4退休;

2020年9月17日被查;

2021年1月被捕。

来源:白鹭洲知政(hxdbxw)、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