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民族与国家面临空前的生存危机。郑毓秀,这位被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多次参与刺杀晚清政府要人,曾以玫瑰为枪保留了中国收回山东的权利。与此同时,她也是现代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学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法院院长……

1891年,郑毓秀生于深圳宝安一个官宦家庭。父亲郑文治是清朝户部官僚,母亲出生书香门第。郑毓秀自幼聪慧过人,从小习读四书五经。当时仍风行女子裹脚的传统,祖母骂也骂了,打也打了,绑都把她绑了,但郑毓秀宁死反抗,祖母拿她没办法,只好就此作罢。

13岁那年,家里把她与当时两广总督的儿子定了婚约,但郑毓秀不想要被分配的婚姻。于是她亲自写信给男方,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

1907年,郑毓秀随姐姐一起东渡日本留学,她接受了孙中山革命思想的熏陶,经廖仲恺介绍加入了同盟会。1911年,辛亥革命前夕,郑毓秀回国从事革命活动。

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启用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镇压革命党人。1912年1月,京津同盟会决定刺杀袁世凯。刺杀计划由郑毓秀主要负责,根据行动计划,刺杀小组一行12人分成四组进行,准备在预定地点同时向袁世凯投炸弹。

就在行动计划准备实施的时候,郑毓秀突然接到同盟会紧急命令,放弃刺杀袁世凯。因最新情况表明,反对与革命军议和的不是袁世凯,而是良弼。可是刺杀行动已经开始,郑毓秀飞快地跑去约会地点通知放弃计划,是为时已晚,刺杀行动已经开始。大街上一片混乱,袁世凯吓得半死,大批军警赶到出事地点,当场捕获十余人。郑毓秀当时在现场,由于她机智勇敢,最终迅速乘黄包车离开了现场。

刺袁行动十几天后,郑毓秀又加入了行刺良弼的第二次暗杀行动。良弼早年曾留学日本,毕业回国后,他参与清廷革改军制,训练新军,坚决主张镇压“武昌起义”,反对与革命军议和,反对清帝退位,是革命党的死对头。郑毓秀接到任务后,郑毓秀和她姐姐的恋人彭家珍成功策划刺杀了良弼。这次刺杀对时局影响巨大,良弼一死清廷无人再敢力挺皇帝,所以,称郑毓秀为“民国第一女杀手”丝毫不为过。

《法兰西岁月》中柯蓝饰演的郑毓秀

1919年的“巴黎和会”决议,中国本来是胜利国,却得到了战败国的待遇,原本被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将划归日本所有。消息传开,在法华人愤慨不已,正在法国留学的郑毓秀前去与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谈判。在巴黎和会签字的前一天晚上,郑毓秀来到陆征祥下榻的地方,在花园里折了一支玫瑰枝,藏在衣袖里,见到陆征祥后,用衣袖顶住陆征祥的胸部,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

结果,陆征祥不敢在和约上签字,并辞去代表职务,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后来,郑毓秀还将这根玫瑰枝带回祖国,在客厅里悬挂多年。

1924年,品学兼优的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学博士,也是目前有确切资料可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归国后,她和留学时代的友人魏道明在上海公共租界合作开设律师事务所。她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律师。

1925年郑毓秀回国后,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1926年,郑毓秀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随着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郑毓秀逐渐成为当时数得着的大律师,郑毓秀开始扬名上海滩。她的律所一时门庭若市,就连杜月笙都对她赞叹不已。

1927年,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上海法政大学校长等职。1929年,郑毓秀负责民法的起草工作。她第一次把妇女权益写进法律条文之中,规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权利等。

1943年,郑毓秀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作为大使夫人陪同宋美龄访美,和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夫人结为知己。1947年,郑毓秀随夫赴台,由于政治排挤,1948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从此淡出了政治舞台。

这位民国奇女子一生跌宕起伏,充满传奇色彩。是女侠,快意恩仇;是刺客,玫瑰当枪;是律师,营救过20多名革命党人。无论走到哪里,郑毓秀都随身携带着那根法国的玫瑰枝,一直到她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