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地下水储量存储在多孔沉积结构中,破碎的岩石,地下水通常是通过钻探井从地下含水层中提取的,提供了全球将近50%的饮用水和43%的农业消费性用水。钻探、安装时,必须仔细评估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并且经营地下水开采井,那么了解井附近的地下水流会非常有帮助,从而确定地下水补给的机制,并估算提取的水资源。准确的流量信息有助于防止井眼堵塞和盐水侵入沿海地区导致饮用水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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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布设原则

1、监测点总体上能反映监测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监测点不宜变动,尽可能保持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3、综合考虑监测井成井方法、当前科技发展和监测技术水平等因素,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使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切实可行。

4、定期(如每 5 年)对地下水质监测网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调查评价,根据最新情况对地下水质监测网进行优化调整。

监测点布设要求

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沿地下水流向为主与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相结合布设监测点;对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布设控制性监测点。地下水存在多个含水层时,监测井应为层位明确的分层监测井。

2、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点布设,以开采层为监测重点;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在与目标含水层存在水力联系的含水层中布设监测点,并将与地下水存在水力联系的地表水纳入监测。

3、对地下水构成影响较大的区域,如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在地下水污染源的上游、中心、两侧及下游区分别布设监测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在地下水污染源的上游、两侧及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以评估地下水的污染状况。污染源位于地下水水源补给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地下水监测点。

4、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如浅层地下水已被污染且下游存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需增加主开采层地下水的监测点。

5、岩溶区监测点的布设重点在于追踪地下暗河出入口和主要含水层,按地下河系统径流网形状和规模布设监测点,在主管道与支管道间的补给、径流区适当布设监测点,在重大或潜在的污染源分布区适当加密地下水监测点。

6、裂隙发育区的监测点尽量布设在相互连通的裂隙网络上。

7 可以选用已有的民井和生产井或泉点作为地下水监测点,但须满足地下水监测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