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华商国际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
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四十七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华商国际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文〔2021〕12号)批准,我局决定收回位于梁园区白云街道办事处,东至株洲太阳城、市实验小学家属院、居民区,西至宏达路(规划),南至株洲太阳城、居民区,北至白云街道清江社区范围内土地面积53753.784平方米(合80.631亩;含宏达路部分规划道路)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名单、土地面积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详见附件),收回并注销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证(对未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应予保留,剩余土地部分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办理土地登记)。请你(单位)到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地址: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孙慧明 张家炜
联系电话:0370-2585003 3125137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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