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迎来首批交付的赣县区嘉福原山著
尽管有嘉福口碑的加持但还是遭到业主的投诉
上个月业主曾投诉绿化缩水、人车不分流问题
近期又有业主列出了13大问题反映到主管部门
这一次的结果与上次投诉不同一样
部分问题得到了核实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起来看看处理结果
▲ 有关嘉福原著山交房问题的反映,赣县区政府办给出了官方的答复
预计3月底前完成质量整改
先来看看嘉福原山著业主反映的具体问题:
1、物业费2.8元/平/月,与白皮书答应业主房屋的质量不符;
2、小区内的人车分流未规划,小区内业主出行安全未有保障;
3、每栋楼入户大堂层高不够,不符合合同要求;
4、1栋外面的铁架子楼梯存在安全隐患和美观,小区内的小水沟未达标到合同内签订的人工湖标准;
5、卧室存在裂缝、露筋、漏网、空鼓、飘窗周边墙面有裂缝;
6、厨房存在开裂;
7、进门玄关处地面有长裂缝、餐厅西墙面墙沿切口未粉刷;
8、主卫门框上方墙面开裂;
9、餐厅墙面有空鼓;
10、阳露台地面粉刷层开裂(多处);
11、小阳台地面找平层开裂;
12、卫生间墙面多处裂缝 包括防水层;
13、卧室墙面地面有裂缝;
等。
请贵公司自查自纠,按合同书和白皮书要求整改完善再通知我们验房乃至收房。
再来看看赣县区政府办的官方回复:
收到网友反映后,我区立即要求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回复。
一、关于网友反映物业费问题。该项目在交房现场均对服务内容、标准及费用构成明细进行了公示,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4】1423号)、《赣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赣市价字【2016】61号)文件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的物业服务收费一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已在售楼部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均对物业服务费的标准有约定。同时,开发企业在发改委物价部门对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报备。如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建议业主按规定向属地街道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重新制定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相应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成立业委会后,前期物业合同将自动终止,业委会可根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关于网友反映小区内人车分流未规划问题。自然资源分局派专人查阅相关资料并到现场核,嘉福原山著小区已验收的楼栋道路网与审批的方案一致。同时,为确保业主行人安全,我区已督促开发商后期加强人车分流管理。如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我区将督促住建局要求开发商按规划设计进行整改。
三、关于网友反映入户大堂层高不够问题。经核实,合同没有约定入户大堂的高度,入户大堂为按图施工。
四、关于网友反映1栋外面的铁架子楼梯存在安全隐患和美观,小区内的小水沟未达标到合同内签订的人工湖标准问题。经核实,人行钢步梯栏杆高度为1.1米满足规范要求,小区内的人工湖属于二期项目,正在施工中,与二期项目同时交付使用。
五、关于网友反映卧室、厨房、进门玄关处、主卫、餐厅、阳露台、小阳台、卫生间等不同程度存在裂缝、漏筋、漏网、空鼓、等系列问题。经现场核实,基本属实。住建局已向该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开发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经督促,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已承诺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预计2月份完成自查排查工作,3月1日开始批量整改,预计3月底前完成质量整改。目前,业主已在物业处报修的质量问题,已在整改中。后续,开发商与物业单位将加强服务管理,整改进展将及时告知业主。
从官方回复的内容可知,物业费、人车分流、入户大堂层高、人行钢步梯栏杆高度等问题,都是符合要求和相关审批方案的。如果业主不接受这么高的物业费,建议业主按规定向属地街道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后,前期物业合同将自动终止,业委会可根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
至于业主反映的房屋存在裂缝、露筋、漏网、空鼓、等系列问题,经质管部门现场核实,基本属实。住建局已向嘉福原山著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开发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经督促,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已承诺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预计 2 月份完成自查排查工作,3 月 1 日开始批量整改,预计 3 月底前完成质量整改。业主可以持续关注下整改进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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