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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把案件监管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通过整合职能、凝聚合力、完善考评凸显监管成效,有效助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该院共发出监管建议23份,移送监督线索13条,业务部门认可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违9份,评查的一起涉黑案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获评全省优秀监管案例。

一、转变理念、整合职能,优化监管方式。一是转理念,立足服务司法办案。树立“严管厚爱”、“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监督但不越位”的原则,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主动前移监管关口,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子系统监控的实时性、提前性优势,通过早沟通提醒、早督促纠正,促使流程监控超期问题数以超过50%的比率减少,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二是整职能,形成良性监督循环。将“程序监管、实体监管、数据监管”职能整合贯通,一体化运用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数据管理等手段,变个案监督为业务治理。如在业务数据监管中,该院发现存在刑事和解程序适用错误问题,遂开展专项评查,并对全省数据进行核查,撰写的专项核查报告被省院案管部门采用。三是把环节,提优案件质量管控。强化“小环节也可能有大问题”的意识,将业务监管融入各项案管工作,严把各个环节。加强对重要办案节点、法律文书的监管,当好案件质量的“守门员”。如在结案审核过程中,该院发现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存在主刑不符合刑法规定、遗漏建议并处罚金刑等问题,及时发出监管建议,对量刑建议的提出加以规范。

二、加强通报、凝聚合力,抓实问题整改。一是上下联动,“协同”思维提高整改时效。为提升监管成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发现问题后,注重向上级院请示汇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如该院在异地评查张某甲等16人涉黑案件中发现存在遗漏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乙问题,遂及时将监督线索报送市院案管部门。市院案管部经复核认同评查意见,并及时移送该线索。后,张某乙被依法追捕、追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二是横向沟通,“一盘棋”思维促整改质效。对发现的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充分听取意见、达成共识,提升整改实效。如该院在专项评查中发现,不起诉案件普遍存在不起诉决定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便联合刑检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结合高检院及省院关于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要求,逐项点评问题,使问题迅速得到整改。三是直观通报,“红脸出汗”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定期编发《案件质量监管通报》,对监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反复出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并把流程监管、质量评查、数据填录问题以及业务部门的重要办案指标数据等列为主要内容,以直观、全面地反映一个阶段的办案情况和问题,从而增强通报的提醒、警示、防控作用。

三、健全机制、完善考评,促进监管长效。一是引入外部监督,监管程序透明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专项评查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将业务办理及监管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2020年,该院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通报会,通报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更好保障值班律师权利、进一步加强与辩护人沟通等进行深入探讨,推动完善社会调查检察机关异地协作等机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建章立制,监管手段规范化。针对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加强案件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施细则》,强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运用,将流程监管、数据监管工作相结合,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出台《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相衔接实施细则》,将案件监管与检务督察职能有机结合,通过“管案+管人”双管齐下,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共同扎紧司法办案“铁笼子”。三是明确奖惩,监管考核科学化。把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及数据填录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检察官业务考评指标,把推动监管评查问题整改作为案管条线检察官业务考评指标,将案件质量、整改效果等作为检察官遴选、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激励和引导检察官提升业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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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徐州泉山检察

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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