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官家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征补公告〔2021〕2 号发布,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同和街道常州路以西、深圳路以南、半岛物流小区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0.3906 公顷,其中农用地 0.3906 公顷(水浇地 0.3906 公顷),拟征收土地用于用于同和街道山东青岛平度秀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平度市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105 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410130 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 1074540 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0 元,共计补偿总额 1074540 元。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410130 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22.5 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87885 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同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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