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近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微”)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了与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泰克”)专利权属诉讼二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名称为微机电声学传感器的封装结构(专利号 ZL200710038554.0) 归歌尔泰克所有,驳回歌尔泰克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悉,2019年11月2日,歌尔泰克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件专利权属诉讼,将敏芯微及其股东李刚、胡维、梅嘉欣列为被告,主张确认敏芯微所有的专利号为ZL200710038554.0的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主张该专利的专利权归属于歌尔泰克。

2020年9月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歌尔泰克的诉讼请求,歌尔泰克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前述判决。

对于本次诉讼对核心技术的影响,敏芯微表示,本次诉讼对核心技术的影响涉诉专利作为公司创始人团队创业初期的发明设计,系应对初期MEMS麦克风产品封装工艺的理论探索。公司现有技术工艺经过多次改进,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为公司多年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并申请了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与涉诉专利存在差异。

据悉,敏芯微将依法对本次诉讼二审判决结果申请再审,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校对/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