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通讯员 杨敏儿
就在前几天,洪大爷夫妇接到法院的电话,7年来,年年拒付赡养费,还拒绝露面的儿子,终于想和他们聊聊。
说起来是一把辛酸泪。洪大爷夫妇一共生育三子,1997年,三兄弟和洪大爷夫妇达成了赡养协议。
但是,2013年,因儿子洪某不支付赡养费,洪大爷夫妇只好把他诉至法院。
后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洪某自2013年5月起,支付洪大爷夫妇每人每月赡养费150元,并对洪大爷夫妇产生的医疗费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上述费用每年6月、12月各结算支付一次。
判决生效后,洪某拒不支付判决确定的上述费用。因赡养费、医疗费按周期支付,拿不到钱的洪大爷夫妇只能每年来一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本案系亲人间的矛盾,因此在历次执行中,承办法官都努力释法明理,尝试化解双方纠纷,但洪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参加调解。对此,承办法官毫不客气地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扣了赡养费、医疗费等。
2020年年初,洪大爷夫妇又一次前来法院申请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
根据省高院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一个月内,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
因洪某拒不申报财产,诸暨市人民法院以罚款1000元的方式向其发出了法律的正告。随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其银行卡中划扣了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
终于,在法院各类执行措施下,洪某的态度渐渐缓和,矛盾有了化解的转机。
于是,针对2020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承办法官立即向其发起了新一轮“苦口婆心”的劝说,洪某也愿意来到法院,和父母坐下来当面聊聊。
“父母我还是会养的,赡养费也会付,但是医疗费这些算清楚后我再来分摊。”儿子洪某说。
“儿子总归是儿子,这一次就先给我们赡养费吧,医疗费再说……”老人又心软了。
就这样,洪某主动履行了2020年度的赡养费。洪大爷夫妇和儿子之前剑拔弩张的关系,终于往好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办案法官感慨地说,在审判实践中,像上述案例,我们遇到的不在少数,一份判决配上好几年的强制执行才勉强让老人“老有所养”。而不付赡养费的理由无非是觉得兄弟姐妹从中挑拨,父母对自己有偏见,亦或是现阶段经济困难付不出赡养费等。这些理由似乎冠冕堂皇,但始终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拒付判决确定的赡养费,不仅是对法律和判决的不屑和藐视,也是对父母的无情和冷漠。你可能对别人的小小恩惠就感激不尽,却往往忽略了来自父母的爱与关怀。在生命的长河上,父母总会走在你的前头,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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