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民政厅官网留言建议铜陵池州合并,安徽省民政厅予以回应。详情如下:

您好!您建议铜陵市和池州市合并的来信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感谢您对我省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