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承租方一直长时间地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拆迁方对于这种“久拖不搬”的行为,很可能实施一定的强制手段。《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中都对强拆做出了规定,出现被拆迁人、承租人“久拖不搬”的情况时,拆迁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强制拆迁。
虽然在以前的拆迁案例中确实也存在因时间拖得过久,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较高补偿的情况,但我们不能把给予较高补偿的原因简单归于被拆迁人和拆迁方的抗争。拆迁是一种依法而为之的法律行为,其应获得的补偿及标准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拆迁人自主决定的事情。
另外在获得征地补偿之后,承租方同被拆迁人对于补偿款的分配往往也是众多矛盾的源头。在补偿款谈妥之前被拆迁人、承租人往往站成一线,共进共退,以图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一旦补偿款落实之后,被拆迁人、承租人以及拆迁关系人会因为之前的权属约定不明而再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为其进行动迁款的分割,拆迁之事本已麻烦甚多,再加上动迁款的分割,更容易出现亲朋关系破裂、子女关系紧张的情况。而这一切,其实都可以通过拆迁前的准备,通过约定各方权利的方式,很容易地把拆迁后的法律风险给化解掉。但很多拆迁人、拆迁关系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徒增许多烦恼和纠纷。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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