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脑梗入院,家人不知其银行卡密码无法取钱,该怎么办?

独居老人去世留下一笔存款,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

男方婚前买房夫妻共同还贷,可以加名吗?

每周五中午12点10分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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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公证人员合影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公证员姜东祥、龙口市公证处副主任曲政东

QUESTION1

李某称其丈夫徐某脑梗入院治疗,现急需支取其丈夫名下存款用于缴纳医疗费用,银行方面要求本人或持有公证委托书前去办理,徐某的状态都无法解决,李某无奈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

曲政东公证员:

我在接待咨询后到医院对徐某的病情进行了核实,又赶到银行进行了积极协调沟通,银行接受了公证员的建议,以公证 “监护人承诺书” 的方式由徐某的妻子李某行使监护权,顺利取出了该笔银行存款。

QUESTION2

独居老人叶某去世,遗留有遗产,叶某未婚无子女,父母早亡。叶某姐妹四人,其中二个已先于叶某去世,现只剩下妹妹叶女士。叶女士问她是否可以继承遗产,是否要征得侄子侄女们的同意,叶某生前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

姜东祥公证员:

在没有遗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实施后,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叶女士和其侄子侄女都享有继承权。

QUESTION3

热线听友:我丈夫结婚前自己贷款买的一套商品房,现在是共同还贷,贷款还没还完,产权证已经办下来了,房产证上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曲政东公证员:

加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贷款全部还完即可加名,另一种就是公证一个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子为你们夫妻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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