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阶段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2,495.44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诉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关于上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一审、二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20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017号、2019-087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再审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3253号】,对本案件再审申请裁定如下:

驳回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3253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