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个村委会怎么还有一辆公车?”

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小王在翻阅鹿鸣乡雄里坡村账务资料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云LFCxxx的越野车被登记在该村固定资产账务中,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购车人为村支书白某某。此外,在相关财务资料中还发现大量该车在县外及州外加油的发票、过路费及修车费的报销票据,经手人也均为村支书白某某……

“为何村支书个人的车辆会登记在村委会集体账户中?”“那些县外及外地州的加油票、过路费报销票据又是从何而来……”诸多疑问浮现在巡察组人员的脑海中。

“你们知道雄里坡村委会有一辆公车吗?”在接下来的个别谈话中,巡察组人员首先向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干部职工进行询问,大部分人认为该车应该是村支书白某某的,因为经常看见其驾驶该车辆到县城开会办事。

“这辆车平时谁在使用?村上其他人员是否经常乘坐这辆车去县外及州外出差?”巡察组人员与雄里坡村“两委”班子成员谈话时问道,大家都说平时这辆车主要是村支书自己驾驶,一般到乡上和县上开会办事时会使用,到县外使用的时候少,州外几乎没去过。

此事必有蹊跷。县委第五巡察组李组长当机立断,查!必须查!一定要彻查清楚!

通过巡察组的缜密核查,终于揭开了这辆登记在村支书名下“公车”的真实面目……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2009年10月,雄里坡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由村集体出资18.23万元购买起亚狮跑越野车一辆,归集体使用。但在落户时,由于车辆只能落在村委会法人代表名下,当时白某某作为村委会法人代表,车辆便落户在其名下,落户车牌号为云LFCxxx,其中“FC”与村支书白某某名字后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相同,加之该车一直由其驾驶和使用,致使外界都认为这是村支书自己购买的车辆。

车辆落户后,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公私不分,大部分时间被白某某用来办私事,与此同时产生的大量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均从集体账户中支出。据巡察组初步统计,仅2016年至2019年8月,村集体账户支出车辆的各项费用高达10.91万元。

至此,这辆落在村支书名下的“公车”被细致的巡察组找了出来。

通过前期较为充分的初查研判后,巡察组将这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通过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查明雄里坡村党总支书记白某某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公车私用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白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按比例承担车辆相关费用。(祥云县纪委监委 王永波)

来源:大理州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