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耀坤

公元581年二月,北周静帝禅让于丞相杨坚,北周覆亡。隋文帝杨坚定国号为“隋”,定都大兴城(今陕西省西安市)。公元589年,隋军南下灭陈朝,统一了中国,结束自西晋末年以来中国长达近300年的分裂局面。

隋立国之后,虽和平统一了中国,然而548—551年“侯景之乱”,庶族对士族大肆杀戮的史实仿佛就在眼前,血淋淋的画面在人们心中还不曾拂之而去。隋文帝为了平衡士族和庶族的深刻矛盾,力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开皇七年(587年),隋文帝正式设立分科考试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选官不问门第。

中国的科举制度初步形成,设诸州岁贡,规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与明经科的考试,定期在各地的推荐者中开“进士”科考试,使考选制进入制度化。大业二年(606年),隋炀帝增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当时秀才试方略、进士试时务策、明经试经术,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分科选才制度。这种考选制将以前封建贵族垄断朝廷九品以上的官员制度废弛,允许寒门庶族、平民百姓参加考试,从优胜者中选拔官员。这就将古代的伯乐相马制,变成了让有能力的马儿(人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比拼的赛马制。无疑是杜绝了相马制之中的弊病,是选人用人方式上一个重大进步的举措。

唐朝在沿袭隋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史称一代明君唐太宗李世民,他经历了战乱,深知人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道理。不仅他知晓科举制是能缓解社会上士族和庶族之间的敌对关系,而且他还深谙通过科举制能选拔出民间的杰出人才。他为了使朝廷上下重视科举制,他常亲临考场督察。

一次,他站在考场门口,看到天下士子鱼贯而入,高兴至极,用手指着他们说:“天下英雄,尽入吾觳(装箭的东西)中矣”。

武则天时期对科举制公考的程序更加完善,最大的贡献就是开启了“廷试”,也就是面试。唐朝的考试内容偏重于诗文,客观上开启了中国的诗文高潮,因此选拔了李白、杜甫、白居易这样一大批出身寒微的诗文高手,是英雄不问出身的写照,也是极大限度地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宋朝的科举制更加得到了完善,并增开了武举,而且缩短了周期(一年一次),扩大了录取名额,是历朝中开科最多,取仕最多的一个朝代。

宋代实行解试、省试、殿试等三级考试制。解试又称乡贡﹐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後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解试包括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国子监试(太学试)等几种方式﹐每逢科场年,在八月十五日开考,连考三日,逐场淘汰。举人解试合格,由州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解额解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管,在春季选日考试各地举人,分别科目连试三日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参加殿试。
各级考试的考试程式逐步完备。如省试,在开考前数日,考官全部同时进入贡院,开始进行考试准备工作,在考试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或会见亲友,称锁院。举人向贡院交纳试纸和家状,加盖官印。

在考场内,举人按座位榜对号入座,座位上标明举人姓名﹔官府刻印试题及注解,分发举人,举人纳卷後,封弥院负责密封试卷卷头,亦即将举人姓名﹑乡贯糊住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誊录院负责誊写出试卷副本,对读所校勘副本使无脱误。考官根据副本批分定等,再送復考官及知举官復审并最後决定名次。

元、明、清朝以后,主要是在考试的内容、管理、类别和规模上不断探索,比如,增设了恩科,少数民族和汉族分开录取制度,更完善确立县试,乡试(省级),殿试三级考试制度,内容上固定为有名的“八股文”等等。这个阶段,是考选制度的鼎盛时期。

据统计,从隋到清朝,总共开科考试870余次。录取人数19万余人,其中宋朝最多。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人才的最初尝试,它使人才的考核和选拔有了一个量化标准和客观依据,对于破除人身依附关系和打破门阀世族垄断政治,具有民主的进步作用。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经马可波罗和利玛窦传到西方,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当时这些国家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英美的屈威廉、彭特莱顿等在吸取这一形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改革,建立了西方的文官制度。

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五权宪法》)。

中国科举制度可以说是开世界民主政治之先河,扩大寒门庶族、平民百姓对政治的参与具有民主化作用,它无疑对中华民族古时的民主化进程,以及对全人类民主化进程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从科举(考选)制度的起源来看,它的产生是与“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方式的缺陷相关联的;可以说是统治阶级为取代和补充“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方式的重要手段。这既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行为,也是管理学中选人用人制度的一次革命。换句话说,科举(考选)制度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既要服从统治阶级的需要,也要服从管理的高效、公平、适用等科学原则。这种科举(考选)制度与“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制来比较,具有如下先进性:

1.突显了才能在选人用人上的独特地位。是以才取人,而不是以地位出身取人,并有以人为本的意思,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管理手段。

2.采用了一种比“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制更为民主。“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方式所采用的民主是在封建贵族之间的民主。所以在地主阶级内部并不平衡,形成了士族和庶族的对立。科举(考选)制度则把这种民主扩大到庶族,甚至扩大到了有一定文化并希望加入统治集团的士农工商阶级。“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汪洙(宋)神童诗里的这句诗就是最好的诠释。

3.采用了一种比“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用人方式更为开放的选才的新渠道——考试。打破了封建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为社会各阶层的人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提供了机会,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机会平等。

4.科举(考选)制度是中国古代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人才的最初尝试,它使人才的考核和选拔有了一个量化标准和客观依据,对于破除人身依附关系和打破门阀世族垄断政治,具有进步作用。

古代形成的伯乐相马式选人用人方式,只是在不发达的社会里或改朝换代初期,因当政者需要从血统或亲近自己人当中,取得可靠的人来帮助和扶持,在这时可靠性比才能更为重要。

然而在天下太平之后,民众需要幸福富裕的生活,那社会就必须快速发展才能保障民众的富庶;如果还沿用“伯乐相马”式的推荐任命制,就会影响我们社会的发展。这种“伯乐相马”式的推荐任命制,带来如下的缺陷:

1.助长了一些人任人为亲和宗派主义倾向,影响了团结局面。

2.一些人“少数人选少数人”,造成了用人制度上的极大不公平,破坏了用人民主,遏制了人才的作用和成长。

3.造成了一些人只唯上不顾下的官场畸形心理,助长了官僚主义。

4.被一些人所利用,加重了腐败,为一些人买官卖官,为一些人跑官要官提供了温床。

科举(考选)制是极其明显地优于“伯乐相马”制,但在试用近千年之后,明朝朱元璋时期,这个行武出身的皇帝蛮横地废除科举制,复辟“伯乐相马”式的推荐任命制。他霸朝时,十余年禁止了开科取仕,但十几年之后,朝廷选人用人制度遭到大破坏,到了“几无可用之人”之地步。在人才危机之时,这个自称“朕本布衣”,十分自信的农民皇帝不得不放弃他那个天真幼稚的复古行动,亲自再恢复科举(考选)制。

科举(考选)制比“伯乐相马”制,在选人用人上要优越,这已是被历史证明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然而,科举(考选)制是不是在选人用人上,就是完美无缺了呢?

当然不是!这个科举(考选)制,也存在它应有的缺陷:

1.一考定终身,势必带来偶然性的问题;

2.考试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是否相符的问题;

3.由考试导向中所录取的人员,如何处理好日后工作和学习的问题;
4.考场舞弊和阅卷舞弊的问题。

在科举(考选)制下,常常发生缺乏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官员,以及投机取巧的考生,他们会为了自己的私利,想方设法破坏这个公平的赛马机制——科举(考选)制。古往今来,科举(考选)制作弊案或多或少皆有之。为了杜绝科举(考选)制作弊,除了加强内部的整肃外,再用选举制来制衡,这样就会让其弊端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