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是一个城市乃至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征地拆迁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心中无比重要的事情,因为这不仅关乎着国家的发展,也关乎着老百姓自己的经济权益,因为当今社会,大家都想从农村走向城市,征地拆迁虽然不是一夜暴富的好方法,但是确实能够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但是实践过程中,征地拆迁问题却不是很容易的问题,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扬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史西宁律师来为大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问题

首先,老百姓遇到拆迁时应当注意,征收你的集体土地时,征收人,可能是政府或者与其相关的部门,应当依法支付足额的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其它费用。不仅如此,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的权益。但对于上述的一些规定,相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规定,但是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观点。

但是,有一点可以达到一致,呢就是土地补偿费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我国的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想必这个大家都有所了解,因为,在之前的文章也发过有关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到底有哪些区别,不清楚的朋友们可以去之前的文章里查询阅读,集体土地征收就是吧土地从原来属于乡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所有转变为国有土地,应为所有权发生转移,需要支付给原来所有人一些相应的补偿费,类似于购买对价。

(二)方案和现实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老百姓认为,只要大家都听话,按照规定办事,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就会少,权利就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被拆迁的老百姓,他们不会去管什么法律规定或者政策的约束,他们只会关心自己会得到多少补偿,生活水平是否能够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因为他们认为提到拆迁,只能是越拆越富,不能越拆越穷。

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拆迁人与被拆迁按照约定的原则能够达成一致,拆迁本来也没有什么难的。但是对于一些,被拆迁的房屋是无土地使用证或无房屋产权证,按照政策规定,对于这样的被拆迁户,补偿按照临时安置补偿,且不能偿还新宅基地。但是实践中,别说老百姓不同意,村地方政府可能都不会同意。通过拆迁来改变生活状态不仅是老百姓的愿望,也是基层政府的愿望。

最后,史律师提醒大家,拆迁难的问题是由多种不同的原因导致的,可能会涉及到局部利益、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等,但是在实践中,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分析,因为实践中的情况千变万化,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