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常态化酒醉驾查处行动,坚持一日两查、每日必查,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襄阳交警已办理酒醉驾案件465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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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今年已查处酒驾4651起
23人涉嫌醉驾被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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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号、19号,宜城市人民法院对2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了集中宣判,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认罪态度等情况,分别判处1至3个月拘役,并处以2000-4000元的罚款,有力地震慑了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南漳发生车祸,司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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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号晚9点左右,南漳九集良种场路口处,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越野车相撞,三轮摩托车损毁较重,现场无人员伤亡。经过司法部门鉴定,摩托车驾驶人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0.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也是醉驾入刑以来,襄阳交警南漳大队所查醉驾人员中酒精含量最高的醉驾司机。
襄阳一男子酒驾四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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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号下午3点20分,鼓楼警务平台民警在滨江路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黑色风神小轿车缓慢靠近,到检查岗时突然加速驶离,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迫使驾驶员将车停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3.3mg/100ml。
通过查询得知龚某:2016年1月第一次酒驾被长虹警务平台查处;2016年12月第二次酒驾被檀溪警务平台查处;2019年3月16号第三次酒驾被襄城事故大队查处;此次已是龚某第四次被查处酒驾。
醉驾已被定性为危险驾驶罪
2011年5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从这天起,醉驾不再只是普通违法行为,而是被定性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距今已经十年,目的是通过严厉的刑事处罚减少醉酒驾车行为。
襄阳交警提醒
严格自律,不酒驾、不醉驾,
保障的不只是道路的安全通畅,
更是保障每一个家庭的完整幸福!
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来源于: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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