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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8 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原来未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的租赁资产将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此将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一系列财务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在首次执行新准则的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期间费用也会增加,进而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逐年摊销,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财务费用将逐年降低,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按直线法摊销,则企业会呈现期间费用“前高后低”的模式,企业总体利润也会出现“前低后高”的状态。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需对固定租金或有保底租金的租赁合同确认相关资产、负债,因此本次调整将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期初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如不考虑新增影城租赁情况,公司预计执行新准则的第一年、第二年利润总额将有所减少,第三年进入平衡期,以后利润总额将开始逐年增加,但期间内总体利润保持不变。

2、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租赁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首次执行日的累积影响数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鉴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2020年度经营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而疫情对整个电影行业的影响短期内尚不能完全消除,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拟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林宁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95.7683%股权,发行价格为33.2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原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内容

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女士共同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如万达影视在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为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二)业绩补偿安排

1、计算公式: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万达影视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比例为:莘县融智、林宁女士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占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余下部分的应补偿股份由万达投资承担,万达投资对莘县融智、林宁女士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2)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应与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最后一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同时出具。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应当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已补偿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因标的资产减值而需另行补偿的,补偿顺序和程序参照协议的约定进行。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0年疫情的突然爆发对整个电影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国内影院停摆近半年时间,万达影视主投主控的电影均未能如期上映,部分影视剧拍摄制作进度亦有所延后,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9-00014号),万达影视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14,234,483.80元,扣除占用公司的资金成本、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36,970,820.44元,未能完成原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方案调整依据

(一)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在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表示:“对于尚处于业绩承诺期的已实施并购重组项目,标的资产确实受疫情影响导致业绩收入、利润等难以完成的,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分阶段充分揭示标的资产可能无法完成业绩目标的风险。在上市公司会同业绩承诺方对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做出充分评估,经双方协商一致,严格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后,原则上可延长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或适当调整承诺内容,调整事项应当在2020年业绩数据确定后进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应当就调整事项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前期已按照上述指导意见分阶段披露万达影视可能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本次调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约定

根据公司与重组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4.5条约定:“双方同意,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本协议时双方或一方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任何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流行疾病、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导致万达影视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甲方和乙方可协调一致,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补偿责任或采取其他变更方案。”

因疫情属于协议签署时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流行疾病,业绩承诺方未能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或承诺的不构成违约,如与公司协商一致,可采取其他变更方案。

四、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原因

由于万达影视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且未来两年作为电影行业受疫情影响后的恢复调整期,如按原业绩承诺方案要求履行补偿义务,可能极大影响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不利于万达影视长远发展,也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拟对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0年影院停摆180天,电影行业受到疫情巨大冲击

2020年疫情对电影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国内影院自2020年1月23日起停业近半年时间,从内容制作到发行放映被迫中断。虽然自2020年7月20日复工以来国内电影市场逐步回暖,但由于疫情反复下观众观影意愿有所降低、疫情管控限制及优质影片供应不足等原因,电影行业仍未能恢复至正常水平,全年实现总票房204.17亿,同比下滑68.33%,观影人次5.48亿人,同比下滑68.27%,众多电影项目被迫停止拍摄甚至取消,制作与发行进度延后,国产影片生产数量亦较往年同期大幅减少,整个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成为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

(二)疫情之下主投影片撤档延期,万达影视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抗疫号召,下属影院停业,投拍电影撤档,主营业务停滞长达6个月。尽管公司努力节支增收,并在复工复产后奋力经营,2020年度经营业绩仍出现较大亏损。

万达影视作为产业链上游影视制作与发行公司生产经营亦受到严重影响,原定于2020年上映的《唐人街探案3》《2哥来了怎么办》《天星术》《海底小纵队:火焰之杯》《大头儿子小头爸爸4》《罐头小人》《陪你很久很久》等多部主投主控的电影均未能如期上映,特别是春节档电影《唐人街探案3》因疫情紧急撤档,对万达影视全年整体业绩影响较大。报告期内,除电影《误杀》外,万达影视仅参投的《我和我的家乡》和《金刚川》两部电影上映,因此电影制作与发行收入大幅减少。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电影、电视剧项目被迫停止拍摄或延期,制作与发行进度延后,部分原计划投资项目取消,如由万达影视子公司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资制作的电视剧《谢谢你医生》原计划2020年内播出,后因防疫要求两次暂停拍摄,整体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三)防疫措施依然存在,影片两极化现象明显

影院复工以来,根据《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国内影院上座率限制从30%逐步放宽至50%、75%,具体由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影院暂停售卖零食饮料。截至目前,全国除个别疫情地区上座率限制在50%以外,其他低风险地区仍在执行75%的上座率限制,加上去年以来国内仍存在多点零星散发病例,短期内可能对影片票房产生一定影响。

自2020年7月电影行业复工之后,疫情之下为获得更高票房,越来越多的国产影片选择热门档期上映,影片两极化现象日益明显。同档期影片竞争更加激烈,票房也更加向头部影片集中。2021年以来,虽然贺岁档、春节档的票房表现为中国电影行业复苏释放出积极信号,但从整体来看,非档期时间上映电影依然较少,未来可能存在档期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综上所述,基于万达影视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一致,拟对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

五、拟实施的业绩承诺调整方案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承诺调整方案签署《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达成变更约定如下:

(一)顺延承诺期一年

承诺万达影视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0.69亿元、12.74亿元。

(二)延长股份锁定期

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期结束当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六、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万达影视业绩承诺调整方案是在2020年疫情的突然爆发和蔓延对电影行业和万达影视经营业绩影响的客观原因下,基于公平原则,同时考虑后疫情时代行业恢复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因素对万达影视业绩的冲击和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促进万达影视的长远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方案是在不可抗力影响下为应对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调整,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符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本次调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万达影视业绩承诺方案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万达影视2020年业绩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属于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本次变更是对业绩承诺相关事宜的合理变更,有利于万达影视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万达影视业绩承诺调整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计师审核意见

2021年4月2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9-00014号)认为,万达影视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收购资产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十、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的原因是电影行业及标的公司受2020年疫情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和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指导意见,公司本次业绩承诺延期调整具有一定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对方尚需通过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并与上市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0年受疫情、宏观市场经济以及游戏行业发展趋势等影响,公司影院业务、影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游戏发行业务经营业绩不及预期,考虑到后疫情时代公司经营恢复仍需一段时间,公司本着审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经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分析测试,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48,099.2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商誉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明细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资产”)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内并购影城、时光网、互爱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爱互动”)、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诚品”)和上海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骋亚影视”)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众华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9,744.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时光网主要包含影时光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动艺时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影时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动艺时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Mtime USA company。其中影时光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动艺时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影时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时间为2016年12月,北京动艺时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时间为2019年12月,Mtime USA company的股权收购时间为2017年1月。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1)国内并购影城

近年来,我国电影行业增速逐步放缓,单银幕产出持续下滑,影院行业竞争加剧。2020年初疫情的爆发对整个行业造成巨大冲击,全国影院自2020年1月23日起停业,至2020年7月20日方陆续恢复营业,但影院恢复营业后,一方面疫情管控政策对上座率、排映场次、卖品销售等均有限制,另一方面由于疫情对影院上游产业一一电影制作行业的影响,导致优质影片供给较少,影院整体经营不善,公司国内并购影城经营业绩亦大幅下滑且均处于亏损状态,未达到预期。因此,公司根据国内并购影城2020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结合疫情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影院行业整体的影响相应调低其未来预测,经减值测试国内并购影城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7,310.80万元。本次计提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内并购影城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元。

(2)时光网

由于时光网经营的主要业务衍生品的销售、在线票务等与影院业务密切相关且依附于影院业务,受疫情影响全国影院停业期间,时光网业务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影院开业后,影院的观影人次依然较低,时光网的经营情况并未得到好转。2020年,时光网实现收入较2019年度下降约40%且出现较大亏损,公司根据其2020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结合疫情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行业整体的影响相应调低其未来预测,经减值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34.83万元。本次计提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时光网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元。

(3)互爱互动

2019年以来,中国游戏市场销售收入和用户规模增长放缓,游戏用户逐步进入存量市场。2020年,虽然疫情影响下游戏行业用户渗透率和时长提升带动线上流量明显增长,网络游戏行业整体规模增速有较高提升,但是头部公司市占高位稳定、中小公司生存环境不断压缩的市场格局没有改变。同时,2019年版号重启后从数量供给看监管政策收严仍是趋势,游戏的制作周期和成本日益提升,渠道审核规则更加严格,中小游戏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持续加剧。受上述因素影响,互爱互动经营业绩从2019年开始出现下滑,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延缓了新产品上线的节奏,导致部分游戏未能如期上线,因此2020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未达预期。公司根据互爱互动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状况,继续调低其未来预测,经减值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7,179.23万元。本次计提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互爱互动的商誉账面价值为43,546.18万元。

(4)新媒诚品

新媒诚品在并购后发挥电视剧与电影业务间的联动效应,影剧联动,2016-2019年度营业收入及息税前利润逐年增长。2020年,受疫情、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等因素的共同影响,电视剧行业发行数量及备案数量不断下降,随着行业新政策的出台,新媒诚品部分已拍摄剧集毛利率降低,同时疫情影响下部分新剧集拍摄制作进度延后,因此营业收入及息税前利润下滑较大,且首次出现亏损。公司根据新媒诚品2020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及行业状况,相应调低其未来预测,经减值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812.23万元。本次计提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媒诚品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3,022.95万元。

(5)骋亚影视

骋亚影视在并购后发挥电影投资、制作和发行业务与院线发行、电影放映业务形成有效联动,2018年依靠《唐人街探案2》的上映发行,经营业绩有了较大的增长。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及影视行业整体调整的影响,收入及利润有所下降。2020年,骋亚影视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其主营业务由原电影制作与发行逐步向网剧的制作与发行方向转变。由于目前处于转型初期,骋亚影视网剧制作及发行相关业务运营情况尚处于探索期,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IP储备资源以及客户资源等,与已处于成熟期的同行业公司相比尚不具有竞争优势,因此对于转型后的网剧业务发展前景尚不明朗。同时疫情对传统电影行业未来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骋亚影视2020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相应调低其未来预测,经减值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207.06万元。本次计提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骋亚影视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2,252.51万元。

(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并购影城及时光网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购影城及时光网减值损失金额超过商誉账面价值,因此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2、自建影城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准则规定,公司对发生减值迹象的自建影城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根据自建影城2020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相应调低其未来预测,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三)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实物存货,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尚在开发制作中的影视作品,结合项目题材、开发进度、库龄时间、政策导向、意向销售等多因素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对已上映影视作品根据当年销售及未来预期销售情况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若上述影视作品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存货分类情况如下:

(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国内业务组合和国外业务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国内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账龄迁徙率矩阵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划分为国外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在运营单元层面持续检验,信用损失的数额为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计可在未来收回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用实际利率折现。

(2)其他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境内影院业务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除境内影院业务保证金、押金和备用金外的其他款项

2、应收款项坏账的计提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448,099.20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436,717.6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反映,不会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各业务板块整合,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综合考虑疫情影响、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22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曾茂军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洪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陈洪涛先生简历

陈洪涛,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成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公司成都区域公司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公司高级总裁助理兼华西运营中心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裁助理兼西南运营中心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总裁助理兼商业规划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4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本次投资品种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等特点。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间取得收益16.31万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及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2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发行股份196,050,8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8,999,938.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034,372.0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35-0000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企直联支付系统切换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为了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商业承兑汇票对“新建影院项目”部分款项进行了支付,后续拟根据实际支付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时,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商业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编制使用自有资金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制成置换申请单,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后,将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此次等额置换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