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案情:安徽省蚌埠市一男子因介绍卖淫罪被逮捕。公安侦查过程中,该男子主动向警方举报该公安局大队长与其手下一“小姐”有婚外不正当关系,成立立功、依法减轻处罚,而该案中的另一名介绍卖淫的男子为蚌阜市某派出所的辅警,并将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方法传授给另外一名介绍卖淫的男子。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出生地安徽省怀远县;被告人张某初中文化程度,蚌埠市公安局张公山派出所辅警,出生地安徽省怀远县。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伙同邢某某(另案处理)在蚌埠市如家酒店等场所,为李某2、赖某、冯某等卖淫女的卖淫活动提供介绍。
王某负责通过QQ、微信、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嫖客,将嫖客介绍给邢某某及卖淫女,嫖客到事先安排的房间与卖淫女见面后,双方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卖淫女使用邢某某提供的收款二维码收取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等不同服务项目的嫖资,按照五五分成,邢某某将嫖资的一半转给卖淫女,再和王某将余下的提成均分,并由邢某某不定期转给王某。
至2020年8月案发,王某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58592元。2020年8月30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公安机关扣押王某持有的一部手机及一张建设银行卡。
2020年4月至8月,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为王某介绍嫖客,从中获利人民币3000余元,张某还将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方法传授给王某。同年11月17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反映一公安干警涉嫌违法违纪,后经调查,该干警已被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王某同时反映同案犯张某涉嫌违法违纪,后经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据被告人王某供述,2020年4月,他通过其表哥彭耀认识了张公山派出所的辅警张某,张某知道他从事介绍卖淫的工作后,张某向他介绍一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信息等。王某称,他没有给张某送过礼,只是请他吃过饭,王某给他安排过几次小姐。
期间,张某经常介绍嫖客到王某那里,王某会按比例提成给张某好处费,大概给了他二三千元,都是通过微信转账或者发红包,也扫过他的收款码。8月的时候,张某让王某搬去朝阳路上的如家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并说认识酒店的老板。谁知去的当天就被查获了。
而据王某在供述中还表示,他手下有一个小姐叫冯某,她和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治安大队的大队长唐某某有不正当关系。2020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冯某去见唐某某,并跟王某说她不想陪唐某某,也不想和唐某某发生关系,但又不敢得罪唐某某。冯某和唐某某有过数次性关系,实际上都是因为冯某是出来卖淫的,唐某某觉得能控制得住冯某。
被告人张某的供述,2020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同事陈某及两个朋友在熊猫酒吧喝酒,有人提出要去嫖娼,他就介绍了王某那有卖淫的。此后他们去嫖娼就会找张某介绍,张某给他们介绍过两三次,从王某那收到的介绍费加起来一共两千多元。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介绍他人卖淫,二人的行为均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二、被告人张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58592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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