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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6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在我省比较突出的以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包括打着国家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组织的、共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下属机构的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组织。这类活动往往包装、模仿全国性社会组织或者模仿国家机关的下属单位招摇撞骗。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欺骗性比较强,和合法组织联系上,然后变相骗财。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中央已经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社会组织搞中央要求之外的评选活动、不允许社会组织在借建党百年之际搞各种评选、奖励等活动。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神秘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类旗号搞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借助健康养生、传播传统文化旗号,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贩卖伪健康、伪国学信息和产品,或披着宗教信仰自由的外衣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在教育、体育、慈善等方面要加大排查力度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整治。
二、有关注意事项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某个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查询方式:社会公众如遇到以“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举报方式: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必打,不留死角。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电话:8781023
2021年4月26日
来源: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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