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十天发生的社会事件中,网络平台中有一种声音颇值玩味,它就是理中客。这种声音有如下表现:在新闻爆出后,坚持不表态,认为信息不完整;在结果通报后,非常积极,认为自己的朋友圈和微博、豆瓣都是乌合之众;在讨论过程中,他人言论稍有情绪、略微过火就指责对方立场先行,不顾自己与他人的切身感受而非要可靠信息来源、不顾他人面对非正义时的自然情感而强求观点表达的学术性、客观性。
当代水墨画,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
本文试图检讨这一理中客立场,分别分析这三种表现中内嵌的犬儒与虚无,以及对于道德生活、公共生活的伤害。首先我将反驳理中客们得以建构自己身份认同的真相、谣言之间的二元对立;其次,我将讨论客观不等于不采取任何立场,而是同样需要加以辩护的一种道德立场。最后我将依次分析理中客们的三种表现抑或表演,指明其只生活在抽象理念而非真实具体的人间。
在当下的舆论中,无论官方调查通报抑或网路平台讨论经常将真相与谣言确立为一组对立概念,并赋予规范性评价。首先,从现实政治情况来看,真相往往源于官方、国家,而谣言往往源自于私人、社会;真相往往与权力相伴,而谣言往往同欲望、恐惧相关。其次,从道德直觉出发,与谣言处于同一阵营的,包括造谣、传谣、不明真相、容易被煽动、情绪化表达、不够理性、不够成熟、不够社会等等。与真相处于同一阵营的,包括公开、公正、真理、正确、理性、冷静、成熟等等。简言之,真相代表着正确,谣言代表着谬误。理中客们认为,只有自己掌握了真相,因为自己理性、中立、客观。这样他们又往往与官方结论站在一起。
这一立场在以下两个方面都无法成立。首先,我们暂时接受真相与谣言之间的对立。理客中们的立场其实意味着唯国家、权力马首是瞻。这时他们的主张和他们实际的立场之间发生了背离。不经慎思而接受某种观点,特别是源自国家与权力的观点,并不能够称之为理性。拥有理性之人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能够运用理性。主动放弃或不敢运用理性,是一种深刻的非理性症候。想象一下精神病院的患者,当他们能够描述自己症状时病情较轻,还是无法描述症状时病情较轻?理中客们非理性症候之深,约略可见一斑。
其次,我们不妨检讨真相与谣言之间的对立关系。正是通过这一对立,理客中们才可以宣称自己独醒而天下皆醉,因而这一组对立关系是理客中们得以自我麻痹、自我陶醉,构建自身身份的核心。这一身份构建的关键环节在于理中客们认为真相和他们认为自己所秉持的理性、中立、客观具有内在一致性;在这个意义上,自己就是真相的化身与代表。因此,我们会看到一般秉持理中客立场的人,在面对公共事件发言时都显得非常谨慎与矜持。这里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他们将自己的言论等同于真理的这份高规格内在期许。因为话语分量重,所以要惜字如金。他们总会说,“事实不清楚我无法表态”,或者劝别人,“真相还不了解,别冲动”。
理中客们的这种态度,在面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中乍看之下非常具有吸引力:发言难道不该全面地掌握事实、充分的认清真相吗?但这种态度其实本身摧毁而非推动了公共讨论。何以见得呢?
道理很简单。理中客们认为事实没有全面掌握就不发言,那么面对公共事务,大众的唯一选择就是在官方通告出现后发言。可是如果官方通告出现后,理中客们又接受这一事实而没有丝毫异议,那么发言的价值又在哪里?如果说,对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发言是追寻真相的过程,那么理中客们的立场其实是在主张,有发言必要的时候没有发言的条件;有发言条件的时候没有发言的必要。结论就是别发言。因而,看似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对于公共事务讨论的观点,其实根本站不住脚不说,还会摧毁一切公共讨论。
解开或避免这种悖谬的关键,就在于理中客们所预设的真相与谣言的对立态度。这一对立错置了真相与谣言的关系。首先,谣言同造谣、传谣的行为,事实不明的情形,容易被煽动的大众和非理性的情绪相关,但并不能等同。其理由在于,谣言往往是一种事后评价——我们在得之某个事件的真相后,会指出得知真相之前的某种普遍流行的看法时“谣言”。但造谣、传谣等行为是需要主观恶性的,它们本身是被道德、法律否定的行为,而谣言是一种事实描述而非评价性概念。其次,真相与理性、正确、冷静、成熟乃至真理相关,但也不能等同。背后理由在于,真相是可以制造的,同时获知真相是有认知成本的。国家的法律都是明文颁布,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法律的涵义,也不是每一个研究法律的人对法律都有一致的解释。理性、客观、中立的态度并不能与真相本身相联系,更不能同真理(比如,黑格尔的绝对知识)相混淆。
在这个意义上讲,谣言与真相并非处于对立之中,而是两个层面具有不同指向的问题。谣言的对立面是公开、公正、公共地讨论、辩论而非通过街头巷议、床笫秘闻的方式来更有保障、更有效率地获知真相。真相的对立面则是谬误、歪曲、故意或无意地曲解等等。前者是对于认识过程的描述,后者则是对于认识结果的评价。从“过程—结果”的角度来分析,道德中和法律上所谴责的是造谣、传谣这种有意为之的行为,而非谣言本身。禁止谣言不等于禁止不同于最后真相的讨论和言说,而是禁止以阴谋论为核心的无助于真相发现的讨论。
从以上分析中,我揭示了理客中们自我欺骗的虚假对立。现在不妨继续“补刀”,讨论一下理中客们的“客观”是什么含义,是否值得辩护。
当我们谈起“客观”这个概念时,我们一般而言试图表达的是如下一强一弱两种立场。
O1:某物是客观的因为超越于时空和历史,永恒不变;
O2:某物是客观的因为我对他的认知和判断没有我主观因素的作用。
这两个立场是否值得辩护、是否可以辩护当然存在争议,但在我看来O1作为形而上学承诺,在认识论上存在不可克服的难题;O2在康德主义看来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简言之,两种立场都是可争议、有争议且争议会继续下去的。理中客们以“客观”自我标榜,显然需要先说明和证立自己的”客观“态度如何得以可能。
不过有些时候,特别是在日常情境中,理中客们的“客观”还有另外一种含义。请让我举个例子。比如,我说“妈妈的咪咪真甜啊”。理中客们则会质疑:当你说“妈妈的咪咪真甜”时,是表达的一种主观偏好还是客观陈述?因为可能只有我觉得妈妈的咪咪真甜,其实并非如此。
换句话说,理中客们看待任何观点都是以一种二阶方式对之加以拆分的。任何判断或主张进入到他们那清晰、准确、说什么都对的头脑中,会变化成如下方程:
一个为真的判断=一阶判断(规范性)+二阶证立(描述性)
他们的话语也显得非常专业,非常不老翻身挠(professional):比如,当他们说自己的女朋友真美丽时,会说“我的女票贼拉漂浪,我的意思是真的贼拉漂浪,不带我个人偏好的漂浪”。
这种立场依旧站不住脚。可以想一下休谟会如何回应理中客们的主张,他或许会说,可能理中客们认为女友漂亮,不过是因为拉灯以后都一样这个事实,再加上慢慢摸索、慢慢磨合,也就不觉得突兀了这个习惯。简言之,理中客们的“二阶”理论难以克服从事实无法推导出规范的困难。
因此,出于以上对于“客观性”的两个角度的讨论,我认为“理中客”们如果坚持自己的立场而非仅仅是一种伪装,那么就不应当将理性、客观、中立视为某种前提条件,而是应当首先证明自己在何种意义上客观,这种客观又为何可欲。而一旦理中客们做出这样的讨论,其实意味着“理中客”本身不是评价其它一切讨论与言说的超然标准,而本身是一个需要加以辩护与证明的立场,需要在讨论中被其它立场加以检讨。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讨论谁更客观,却无法判断谁绝对客观。
在明确理中客立场中包含的矛盾后,我将分别反驳理中客们在公共事务讨论中的三种态度,以此揭示秉持这种立场的人在道德上的犬儒、生活中的虚无。
理中客们的第一种表演,是在新闻爆出后坚持不表态,认为信息不完整。他们会说,“我再等等”、“至少从现在证据看,事实上不明确”、“没有一个家长说过自己孩子被xx”、“没有盖公章,通知就是假的”;同时又会劝别人“别生气,消消火,真相还不知道呢”、“你那么着急干嘛,遇事要冷静”、“别相信谣言”……
这种态度的谬误,通过前面的讨论我相信已经非常明显。首先,他们不轻易表态本身不意味着他们更冷静更理性更客观,而是通过自我身份建构和心理建设,将自己的观点视为真理的代表或同伴,因此不得不慎重。用大白话讲,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有些爱惜羽毛。其次,这种态度预设了谣言与真相的对立,忽视了从“过程—结果”的区分来看待两个概念的关系。这就导致了在该通过讨论以推动真相的调查时,他们认为讨论缺乏条件。内在地抹除了公众对于息息相关的公众事件加以讨论的可能性。
理中客们的第二种表演,是在结果通报后,非常积极,认为自己的朋友圈和微博、豆瓣都是乌合之众。他们的行为有如下特征:在朋友圈中将“喜马拉雅FM”中公开课宣传图或罗振宇“得道”APP中宣传的某本书封面截图,又或者从“网易蜗牛读书”中截取一段文本,并配以文字说明:譬如“唉,就是这么不理性!”、“色色色事件再一次完美展现了《乌合之众》所描述的,群体容易如何如何”。要么就是在豆瓣广播下疯狂回复,“我觉得这个和我这两天读的《叫魂》非常一致”。如果我们再深入观察一些,理中客的第二种表演是第一种表演的延续。国家没有通报,他们就像没看到公共事件一样;一经通报,马上从僵死中复苏,比《木乃伊归来》还他妈传神。
这种态度的谬误,如同第一种表演一样,首先是预设了谣言和真相的对立;其次,是在放“马后炮”。官方通报出现,事实真相暂时得到进一步明确,这时我们个人加以判断的经验素材和信息增加,判断的正确率会上升。用通报后的信息感叹他人的愚昧和自己的正确,好比是看了答案再讲高考阅读题的语文老师,咋说咋有理嘛!这种行为谈不上“理中客”的任何一条,只是彰显“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甚至就是想显示一下自从学了“逻辑思维”,一切都不一样了呢。第三,这种表演完全是非理性的,因为理中客们已经丧失了用理性检讨官方通报,也即真相本身是否可靠的能力和勇气。这导致了第四,如前所述,理中客们在有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条件时,认为只要接受和相信就好,解构了公共讨论的必要性。
最后一种表演,理中客们会在讨论过程中要么指责对方立场先行,执着地追求可靠信息来源、讨论观点的学术性,甚至要求公共讨论可以改变当下处境。他们会在你被赶出房门,无比愤怒时回复:你在哪儿看到了这个事儿,给了链接!在你充满义愤而表达个人看法时回复:你说的不够学术、不专业!在你试图通过发声而引起大家对事件的广泛关注时回复:骂两句有用吗?真正行动的人不会在这里敲键盘。这种理中客的更高级表现就更加精彩了。你表达一个观点,他不会说你不理性、不客观、不中立,他会如同分析哲学祖师爷J. Austin复活一样,揪住你的一个字眼儿,在朋友圈、豆瓣回复中写下上百字评论,还嘱咐你回去好好读书,搞不好还甩给你豆列。你不说他正确,他都能死给你看。
这种态度除了继受以上两种表演的所有谬误外,还有如下致命危害:它不切题,没有为公共讨论带来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简单举个例子,当我们在讨论鲤鱼应该清蒸还是红烧时,一个人跟你说吃猪肉更健康,这于事无补。理中客在公共事务中的发言也是如此。看似苦口婆心,其实没有任何意义。面对色色色事件,有A说B说C说,理中客们则说“都不够理性、中立、客观”。就好比急诊室里一个病人一会儿说胃疼、一会儿说胸口疼,到底胃炎还是心肌炎?理中客们说病人你不客观。病人的结果就是满世界理中客后我们的下场。
三种表演中,对公共生活伤害最大的是最后这种态度。其实,理中客立场的前提我们并不反对。理中客认为,只要有观点,那就有观点背后的偏见。这本身没有错。这也是在公共讨论中,各种意见加入才能促成真相出现的原因所在。但理中客们进一步认为,既然有偏见是不好的,那就要消除偏见;而偏见与观点无法分离,那就要消除观点。这是错误的。这一立场取消了公共讨论的任何意义与必要性,将人们的努力(无论是言论还是身体力行)都作为“群氓”的呓语。它在抽象的道德高地上用淡漠和麻木组成迫击炮,轰炸了整个公共事务讨论空间。它以中立的超然目光审视所有切身感受与具体情境,除了满足了观点持有者本人炫耀自己清醒和理性的欲望外,带给公共事务的除了伤害只有伤害。
诛心一些讲,理中客的立场除了炫耀立场持有者自己的“高贵”和“秀异”、“超脱”外,没有任何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讲,理中客们是自私的,他们用自以为是深刻的犬儒和淡漠,以冷眼、冷心揣度着他人的热眼、热心肠。除了不幸发生在他们身上那一天,他们永远不会相信任何事情。相信那一纸通告,是因为他们在秀自己的忠诚;相信逻辑思维,是因为他们在秀自己的努力……理中客们永远生活在自己为自己构建的虚幻之中,认为通过某种行为与言论就能够让自己符合理想中的“应然”的形象。其实,爱吃大蒜的人,即便喝了一杯咖啡,也未必见得高雅。更何况,大蒜未必就不如咖啡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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