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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公布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开江县新增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相关设备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其他妨碍安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处罚。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详细点位

1. 银杏街(福满家路段)

2. 正北街(县委大门路段)

3. 银杏街(峨城大道红绿灯至橄榄超市路段)

4. 新宁大道(新宁路中天小广场路段)

5. 东大街(小南街街口路段)

6. 古镇路(采气十六队后门路段)

7. 清河路(状元府至清河桥路段)

8. 清河东路(天府印象路段)

9. 西大街(翰林苑路段)

10. 新安大道(江都花园鼎力电器路段)

11. 新安大道(宝泉巷十字路口路段)

12. 晨光路(新北街至淙城后街路段)

13. 滨水景观路(滨水茗聚路段)

14. 峨城大道(妇幼保健院路段)

15. 环城东路(兴华街路段)

16.环城东路(双河口路段)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法代码10391,处罚150元;违法代码10392,处罚50元。

三、注意事项

上述路段,允许机动车在3分钟内临时停车上下人,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并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候客、揽客。

四、设备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1年5月24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