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7月19日,天津港口。一艘英国商船靠岸,船上下来一队金发碧眼的洋人,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围观。

为首的洋人叫洪仁辉,是一名英国人,身份是英属东印度公司的汉语翻译。洪仁辉为什么来天津呢?原来,他是打算去京城,找乾隆皇帝告御状。

一个洋人,千里迢迢、舟车劳顿地找乾隆皇帝告御状,这是受了多大的冤屈?我们还是从头说起吧。

洪仁辉的英文名字叫“James Flint”,即詹姆斯·弗林特。他很早就来到中国,并在广州生活多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国话,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洪仁辉”。英属东印度公司聘请他做汉语翻译,不久又升任为商船的船长。

那时候,清朝在东南沿海开设了4个通商口岸,分别是广州、厦门、宁波、连云港。广州是最大的通商口岸,也是外国商人云集的地方。在这里,清朝设置了粤海关,经常对各国商人敲诈勒索。粤海关招募的13家实力雄厚的商行,一边与洋人做生意,一边又承担管理洋人的职责,不讲诚信,拖延货款,更是让洋人叫苦不迭。

宁波之行,让洪仁辉等人赚得盆满钵满。尝到了甜头的英国商人,频繁驾船北上,在宁波等地开展贸易活动。这让乾隆皇帝产生了警惕。他认为,通商口岸火爆,并不是什么好事。这意味着,中国人将有更多机会与洋人接触,到时候发生什么“幺蛾子”就得不偿失了。而且,宁波离天津很近,大批洋人来到宁波,会对京城的安全带来隐患。

于是,乾隆皇帝下令,大幅度提高宁波口岸的税收,试图以此阻止洋人北上。可是,这种做法的效果并不明显。洋人经过权衡考虑后,仍然愿意到宁波来做生意。

乾隆皇帝见此,只好在1757年宣布关闭厦门、宁波、连云港的通商口岸,只保留广州一个通商口岸。这就是著名的“一口通商”。

一口通商的命令下达后,洪仁辉再次来到宁波时,全部货物都被地方官员扣留。船上防御海盗的火炮,也被搬走。

为此,英属东印度公司给洪仁辉准备了一艘7吨重的三桅快船“成功号”,由他驾船北上,前往天津告御状。

1759年6月13日,洪仁辉驾船离开广州,一路沿海北上。6月24日,洪仁辉来到舟山海面时,被巡视的清军发现。清军倒没有为难他,只是劝告他回到广东。洪仁辉没有听从,绕道北上。7月18日,洪仁辉一行终于抵达天津大沽,在那里弃船上岸。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洋人出现在天津,让天津的地方官员非常重视。直隶总督方观承亲自出面处理这件事。他了解到洪仁辉的诉求后,决定将此事上报。7月23日,方观承奏报乾隆皇帝,声称“(洪仁辉)若非实有屈抑,何敢列款读呈”,并附上了洪仁辉的诉求。

这是清朝立国以来第一次洋人告御状,实属前所未有。乾隆皇帝勃然大怒,下令“彻底根究,以彰天朝宪典”,派给事中朝铨前往天津,将洪仁辉带回广州。同时派福建将军新柱赶去广州,与两广总督李侍尧一起审理此案。

案情并不复杂。经过一番审讯,李侍尧、新柱等人了解清楚了案情,奏报乾隆皇帝。乾隆皇帝授权李侍尧进行处理,首先是将粤海关监督李永标革职查办,对参与敲诈勒索的粤海关役吏进行惩处。其次免除部分陋规杂费。第三是对洋人带来自己消费的食品和生活日用品豁免征税。

看到这里,是不是洪仁辉应该高呼“皇帝圣明”呢?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大跌眼镜了。

乾隆皇帝仔细琢磨案件后,认为洪仁辉能够告御状,少不了中国人的帮忙甚至唆使。这岂不是中国人和洋人暗中勾结?乾隆皇帝马上调转调查方向,指示李侍尧调查谁为洋人告御状提供了方便。在一番调查后,结果出来了:福建籍华侨林怀为洪仁辉撰写了状纸,四川商人刘亚匾进行了修改和誉写,安徽商人汪圣仪父子与洪仁辉关系密切,有暗中指使的嫌疑。

乾隆皇帝下谕旨,对这几名“汉奸”进行了严厉惩处:刘亚匾处罚最重,被处以死刑。汪圣仪杖六十、徙一年。林怀远不在国内,遭到通缉。洪仁辉则被以“勾结内地奸民,代为列款,希图违例别通海口”的罪名,在澳门圈禁三年,期满后驱逐出境。

至于洪仁辉提出的“自由通商”请求,则被乾隆皇帝一口驳回。不仅如此,乾隆皇帝还下令颁布《防范外夷规条》,条例一共有5条:一、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二、外国商人到广州,应令寓居洋行,由行商负责稽查管束。三、禁止中国人借外商资本及受雇于外商。四、割除外商雇人传递信息之弊。五、外国商船进泊黄埔,酌拨营员弹压稽查。

《防范外夷规条》实施后,中国彻底关上了闭关锁国的大门。谁能想到,这与一个叫洪仁辉的洋人告御状有莫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