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法院龙楼法庭的“调解达人”王绥允法官频传捷报,短日内将案涉金额达91万元的两案调解成功,三方当事人均对王法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表示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
据悉,王法官此次调解的案件是两宗法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两宗案件为同一个被告。其中一个案件是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水泥,但被告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货款义务,尚欠某建筑公司水泥货款70.14万元。另一案件是原告某集成部与被告签订了《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委托某集成部拉运文昌市锦山镇山雅村(潮滩医院站)的水泥,还约定了运输单价及计算方式,经最后结算,某集成部拉运水泥产生的运输款共计75674元,但被告却分毫未付。据此,二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且均向被告主张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该两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二案为同一被告,均是因“水泥”而产生的纠纷,便立刻联系被告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承办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及相关情况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劝导当事人之间私下多沟通协商。经过王法官多次释法析理及组织当事人协商,被告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自愿主动放弃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
承办法官在接收到原、被告迫切希望调解的信号后,快速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谈。调解过程中,被告对尚欠二原告的货款和运输费没有异议,也愿意向二原告支付律师费,但希望二原告可以相应减少违约金,二原告当即表示愿意减少部分违约金。鉴于被告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无法将二案的全部案款一次性支付给二原告,二原告也看在与被告曾经是合作伙伴的份上,同意原告分期支付。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晰理下,该两宗案件得以和解谢幕,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真正化解,终得案结事了。
文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该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到每一起案件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力争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绩展现给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符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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